巴中市实施“三大工程” 振兴乡村教育

04.07.2018  18:17

 

近年来,巴中市始终立足“三个聚焦”,实施“三大工程”,努力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促进乡村教育振兴。

一、聚焦义务教育有保障,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工程。 从严落实控辍保学。 将“控辍保学”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全面落实“六长”责任制,每年开学实行“三包”(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人),逐一梳理异动学生信息,对未及时报到学生,教师到户劝返,对劝返不成功的采取联动措施督促复学,确保每个适龄孩子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精准资助贫困学生。 从幼儿园到高中,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全面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市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奖学金、县区分别设立贫困学生救助基金,用于解决贫困学生校服、保险、教辅、交通费及生活补助。通过金秋助学、工行资助、千人工程、广州助学基金、“1+1”结对帮、红西路军研究会定点资助、网络捐赠等多种方法,统筹帮扶贫困家庭子女上学。2017年,共资助幼儿园到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7万人,落实资金3.4亿元。 持续拓展资助对象。 针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上大学的问题,抢抓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机遇,通过强化宣传、力量下沉、优化服务、送贷上门等举措,去年全市为21788人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74亿元。

二、聚焦办学条件改善,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优化乡村校点布局。 出台《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学校布局的基本要求,确定校点撤并听证、备案等程序,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按照“统筹城乡、合理布点,小学低段就近入学、小学高段及以上教育相对集中”的原则,各区(县)编制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坚持“巴山新居”聚居区建在哪里,学校就布点到哪里,依托“巴山新居”新建学校26所。 大力改造薄弱学校。 近三年,全市落实13.2亿元专项资金,实施教育扶贫项目1890个,覆盖397所学校,开工校舍63.4万平方米、运动场72.1万平方米,购置设备3.28亿元,全市乡村学校基本达到“20条底线”要求,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出台村校建设“十个一”标准,巩固提升125所村校办学条件,向中国教育基金会争取“润雨计划”,已到位资金500万元。 实施教育信息化。 全市乡村学校采购“班班通”5000余套,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通宽带率和农村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100%。

三、聚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出台特惠政策。 先后出台《关于统筹城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巴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6—2020年)》,村小教师中落实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专项补助政策;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乡村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作外语成绩、论文的刚性要求。 创新招录方式。 对农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专业教师考核招聘放宽到大专学历。近五年来,通过综合采用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考核招聘和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特岗计划等,补充教师1.1万名,80%以上新进教师首先到乡村学校任教。累计100余名教师受到国家、省表彰,涌现了“全国最美乡村教师”“全国十大师德楷模”“中国好教师”“全国最美家庭”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保障教师待遇。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政策,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市财政每年预算1000万元设立教师扶助奖励基金,用于扶助有购房困难的农村教师购置住房、资助特殊困难教师和奖励优秀教师。累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9000余套,全市50%的乡村教师住上了周转宿舍。市级每年落实200万元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建立市、县、校三级培训网络。 推行一体化管理。 建立完善集团办学、团队协作帮扶、名师支教等机制,64所城镇优质学校结对帮扶75所乡村学校,组建名师支教队108支,定期开展帮扶支教活动。加强教育督导,建立督学责任区53个,聘任责任督学169人,全面实现乡村学校责任督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