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
20.10.2016 01:02
本文来源: 人大网
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座谈会,与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询意见情况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重点围绕该条例合法性、技术性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指出,地方性法规要做到与上位法不抵触,法条中的禁止性规范要充分考虑,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又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同时强调继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大沟通协作,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做好立法服务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是巴中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性立法。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表示,法规草案征询意见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充分讨论,有助于法规草案的服务工作,将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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