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地税局创新管理机制 推动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11.08.2017  20:17

  巴中市地税局在推进税收征管方式改革的过程中,积极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明晰征纳双方权力义务,放下该放的,做到事前还权敢放手;管好该管的,确保事中事后管得住,实现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

  一是严格“废改立”。分3批次废止不符合简政放权要求、与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基本程序精神不符合的制度规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1个,重新修订7个,设立12个。明确纳税人自主申报地位,让纳税人自行对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清理取消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2项权力的政策依据、受理程序、所需资料予以公示,纳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统一业务规范。坚持单项税种征管措施归口审核,不符合两个《规范》的、不符合“金三”流程的、重复采集数据的、不符合“放管服”要求的,坚决否决,消除业务壁垒,整合业务流程,实现业务与技术的一体化。

  四是拓展办税渠道。依托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实施互联网+办税服务。2017年上半年全市网报率达到81%,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五是完善信用体系。规范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探索自然人信用管理,设立了108个信用指标和量化计分、累计分档、预评、正式评价、补评、复评、动态调整等9个管理程序。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实现纳税人信用等级与银行征信系统、社会信用系统、“两委员一代表” 评选资格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