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28.09.2014  12:56
核心提示:专户储存制。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报账凭据经项目乡镇签字,扶贫、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县财政报账       (1)专户储存制。 扶贫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专账核算、 专户储存、 专款专用, 封闭运行; 报账凭据经项目乡镇签字, 扶贫、 财政部门联合审核, 县财政报账。 (2)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 对扶贫项目进行招投标, 确定工程承包方; 对大宗物资实行政府采购, 所需资金由财政采购中心直接支付。 (3)项目督查制。 健全财政评审和审计制度, 定期对扶贫项目进行财政评审和审计, 动态掌握工程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对项目规划、 资金用途、 受益对象、 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 公告, 广泛接受监督。 (4)建立“民生e站”。 完善扶贫资金信息化监管平台“民生e站”, 内设业务内控工作平台、 村民自控公示平台、 多点外控监督平台, 通过上网、 手机终端、 系统预警等方式对扶贫开发项目的资金下达、 建设方案、 公示公告、 设计预算、 招标比选、 合同签订、 检查验收等10个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