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08.12.2017  16:58

      近日,巴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明确考核坚持科学统筹、目标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考核市级河长、县区总河长和河段长、市级相关部门河长制履职情况暨县区河长制工作推进成效。市总河长办、市河长办主要采取评分法,按自查、考核、审定、通报的程序实施。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市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