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出台新《办法》鼓励支持专利创造和运用
13.10.2017 14:55
本文来源: 科技厅
今年9月,巴中市科知局与市财政局联合重新修订了《巴中市专利资助与专利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的《办法》重点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专利化,企业专利商品化、产业化,突出了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对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促进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与原《办法》相比,主要作了以下调整:一是申请与授权同步资助。发明专利:申请资助2000元/件,授权后再资助2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600元/件,授权后再资助4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资助400元/件,授权后再资助200元/件。二是侧重支持创新主体。企业发明专利由3000元/件,上调到4000元/件,削减和下调个人资助奖励类别和标准,个人发明专利由3000元/件下调到2000元/件。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优势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年度限额5万元。同时对于专利有效、无纠纷并且实施良好、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安排市本级专利奖励资金。三是扶持专利成果产业化。设立了市级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奖,对达到相应实施产值利税的企业进行重点奖励,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优秀专利5项,分别奖励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优秀奖1万元。四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注册地在巴中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在巴中设立的分支机构。对其年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且发明专利代理达到40%以上的给予2-5万元奖励,并授予巴中市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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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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