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南江:城管车辆惊现“双牌照”,遭起!

05.08.2015  10:47

 

图据微博

图据爆料网友

四川在线巴中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朱荣杰)日前,网友微博爆料:巴中市南江县发现一辆标有“城管”字样的执法车是双牌照,且未按规定停在停车位。目前,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该车作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以非法安装警报器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和3000元,记12分。据悉,驾驶员系南江县城管局协管员赵某,目前已被停止工作。

7月29日,网友“@在高速路上00”发微博称:“在巴中南江县这个城管车不知道是公车还是私车,还是双牌照,一整晚的停在外面,也没有停在停车位,我等他挪车等了八个小时,把我害苦了。

图片显示,该车牌号为川Y375**,系一辆皮卡车,车尾能看见两张号牌重叠在一起,车前悬挂着“上下河街综合整治宣传车”,车身标有“城管”字样, 车顶还设有警灯装置。随后有媒体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据南江县城管局局长岳福荣介绍,该车购买于2011年,是以前其他单位遗留下来的车辆,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车辆上户,由南江县城管局招聘的协管员(俗称“临时工”)赵某驾驶,使用频率的很小。目前赵某已被停止工作。

而川Y375**本应属长安牌小型汽车,车主王某某,车辆颜色灰,系营转非车辆,目前,川Y375**有6条交通违法未处理,最早一条是2011年12月23日,最近一条是今年5月。在这6条交通违法未处理信息中,属于城管皮卡车的只有2015年1月25日在南门大桥头,因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被处罚款100元,记3分,其余均为原长安车所为。

那么该车辆车尾为何出现“双号牌”?据南江交警部门消息,由于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出现了残缺,于是找来另一张尾数相同的号牌进行拼接。南江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长蔡军介绍,目前该车已经被警方暂扣。车辆因非法安装警报器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被分别处于罚款1000元和3000元,驾驶员记12分。

对此,南江县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该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15年7月29日,南江县城管局悬挂川Y375**号普通轻型货车非法安装警报器,将该车停放在南江县南江镇江南明珠购物中心处,18时30分,群众举报后被南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检查时查获,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安装警报器,依据《道理交通法》第九十七条、《四川省《道理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九项规定,处以1000元罚款;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处以3000元罚款,并记驾驶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