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公司出具虚假消防设备检测报告被罚6万元

20.01.2014  17:05

四川在线消息(曹双友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日前,四川一消防设备检测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欺瞒上报消防部门,企图瞒天过海拿到消防部门审核。消防执法人员在对被检测的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作出对该消防设备检测公司和出具检测报告的负责人秦某共计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禹安消检字2013第086号]中,受检单位为巴中市兴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巴中市兴州酒店,位于巴中市江北大道兴州街的兴州酒店于2013年7月29日向四川省禹安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申请检测。检测报告于2013年8月1日出具,此次检测范围的消防工程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与安全疏散指示、ABC干粉灭火器。根据检测报告的数据统计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综合评定为该项目已安装到位的消防设施(除备忘要点外)基本功能正常,能够达到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然而,巴中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消防监督检查员在巴中市兴州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屋顶送风风道顶部未进行封堵;顶层南侧风口安装位置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显示有该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巴中市公安消防支队给予了四川省禹安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两千元,给予该公司巴中负责人秦某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现,该公司全称为四川省禹安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在成都市武侯区燃灯寺北街,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技术检测。(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据悉,该案件是巴中市针对消防检测机构开出最大处罚额度的案件,这将极大的震慑辖区周边各消防中介检测机构,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让中介检测机构深刻认识到了严把检测关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