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争取全国巨灾保险试点 或将推行科技保险

19.11.2014  12:36

    四川省将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试点。昨(18)日记者获悉,四川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省发展涉农、养老、医疗健康、灾害等多领域保险业务以及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保险市场等内容提出了意见。

    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实施意见》对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健康保险提出相关要求。在商业养老保险方面,要积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保障。在健康保险方面,《实施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体系,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及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体检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参与社保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保险机构专业优势,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参与的大病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衔接合作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我省将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我省将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试点。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财政支持”的原则,拟定试点方案,逐步探索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城乡居民住房地震灾害保险制度,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此外,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发挥巨灾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机制作用,实现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地震损失补偿模式向“政府+市场”补偿模式转变。省、市、县按一定比例分担保费财政补贴,扩大巨灾保险覆盖面,促进住房地震保险可持续运行,推动试点地区形成减灾救灾良性发展机制。

    或将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

    我省还将推动保险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意见》指出,我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支持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业务,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投保科技保险,推行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大型成套技术设备保险及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科技保险。

    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拓展海外市场,简化审批程序。研究对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给予倾斜性保费补贴政策。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记者 余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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