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自查 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

25.10.2013  17:02

      10月24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发出通知,为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目标的实现,从即日起至11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履约情况自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依法进行整改处理。

  此次自查内容包括: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世界500强在川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情况;各地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情况;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落实情况;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促进企业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步增加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职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满意度等。

  据悉,我省自1995年开始逐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目前已建工会企业中,有91%的企业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约84600份,涵盖企业22.4万余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开展情况,特别是协商程序、合同(协议)履约情况,将纳入今年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年”活动的重点内容。(消息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