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太婆做保洁 物业发工资不发钱竟发两张购物卡(图)

26.03.2014  15:53

黄太婆拿着2张购物卡,那是她一个月的工资。

  “以往工资都是发现金,怎么这次改发购物卡了嘛!”昨日上午,巴中市民苟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母亲(黄太婆)自去年9月就在巴中市盛华堂做保洁,每月工资1300元。可3月24日发工资时,老板2张500元的盛华堂百货购物卡替代工资发给苟先生母亲,并称余下的300元第二天给现金。

   保洁员:

   工资用购物卡来发 使用很受限

  昨日上午,记者在巴中市盛华堂百货大楼旁见到了正在做保洁的黄太婆。据她介绍,自己已经60多岁了,2013年9月被招聘到盛华堂百货的物业公司上班,负责大楼保洁工作。“以往每月工资都是发1300元现金,可就在24日下午,盛华堂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叫我们3名保洁员去领2月份工资,没想到摆在我们面前的却是每人两张500元购物卡。

  黄太婆介绍,当时自己说要现金,但该负责人一直劝说,“反正以后也要到盛华堂百货商场买东西,发现金和购物卡是一样的。”黄太婆说:“没办法,当时卡就放在那,自己不收也得收。”据黄太婆介绍,购物卡就是盛华堂百货的,只能在该百货大楼消费,“但商场服装、电器居多,货品陈旧,而且没有蔬菜肉类区,除了日常生活外,我每个月都还要到药店买药,这购物卡只能在盛华堂百货消费。

   物业管理处:

   购物卡形式发工资 保洁员也自愿

  随后,记者从巴中市盛华堂百货商场管理处了解到,该百货商场给的物业属于外包业务,物业发工资用购物卡替代不属于公司管理范畴。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用购物卡形式给员工发工资,商场方称,并不知情。

  而后,记者来到盛华堂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据该物业处“方舟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介绍,当时用购物卡形式发工资保洁员也是自愿的。对于为何以往发现金,突然现在发购物卡一事,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则支支吾吾,不愿多谈。

  最后,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收回了发给黄太婆的2张500元购物卡,并承诺给她换成现金,因黄太婆当天用所发购物卡在盛华堂商场消费过,消费的金额将从实际工资中相应扣除。

   法律链接

   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律师建议,为保护个人权益,员工如遇到公司发工资用购物卡替代,可匿名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牵涉金额较大或劳动监察部门不受理,也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