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认真抓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

24.06.2016  18:32

        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85号)的要求,充分发挥全省各地示范带动作用,四川省确定成都市青白江区、崇州市、德阳市旌阳区、泸州市泸县为全省2016年至2017年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

          根据工作安排部署,通过1至1年半时间示范建设,实现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建设并开展自评工作,规模以下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及时开展标准化自评、评审申请和评审信息录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