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院长:院士遴选减少不必要行政干扰

27.06.2014  20:14

  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新华社记者 余晓洁)院士拥有最高学术荣誉,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学术风气和社会风尚都有极大影响。作为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工程院在刚刚结束的两院院士大会上对章程进行了“大修”。

  院士制度改革总体考虑是什么,主要任务有哪些?如何改革院士遴选制度?怎样规范退休和退出机制,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正确评价院士制度的历史贡献

  周济:院士制度最早出现于17世纪的欧洲。1635年,法国成立了科学院。1660年,英国成立皇家学会。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发展,世界各国先后成立了科学院、工程院等学术机构,并普遍实行了院士制度。

  中国工程院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创建和成长的。为提高中国工程科技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工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党中央、国务院于1994年6月3日正式批准成立了中国工程院。20年来,中国工程院共选出936名院士。

   守住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周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院士制度改革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拟定了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的总体方案。院士制度改革,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要以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为动力,突出学术导向,真正守住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

  当前改进完善院士制度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任务:一是改革院士遴选制度,包括:改革提名渠道、完善增选机制、建立投诉分类调查机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等。二是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包括:增加工程科技一线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等院士人数,适当提高中青年人才当选比例等。三是规范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四是规范院士兼职和相关待遇。五是发挥院士在决策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章程修改从三方面改进完善院士遴选和退出机制

  周济:《中国工程院章程》是中国工程院的根本性规章制度,在1995年、1998年、2000年和2008年进行过四次修订。本次院士大会再次对章程进行了修订,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完善院士遴选和退出机制。

  第一、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扰,取消国务院各部门、各省(区、市)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遴选途径。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之一提名:本院院士直接提名候选人;工程院委托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推荐并经遴选,提名候选人。

  第二、为提高当选院士在整个学术界的认可度,加强对交叉学科候选人的把关,增加全体院士终选投票环节。

  第三、针对个别院士自律不够,在学术道德和个人品行方面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院士退出机制。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

   优化院士队伍学科布局和年龄结构

  周济:近年来,工程院非常注重年轻化问题。2009年、2011年、2013年连续三次新增院士,新当选院士平均年龄约56岁。今后,我们将更加关注优秀的中青年工程科技人才,努力把符合条件的杰出工程科技人才尽可能地吸收到院士队伍中来。

  此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部设置和院士队伍学科布局总体研究,重视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国防及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人才的遴选,提高来自工程一线人员当选院士的比例。

   规范退休制度和待遇兼职

  周济:有关院士退休方面的规定,将由人社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和制定相关政策,我们将积极配合并坚决贯彻落实。

  目前,一些院士跨领域兼职过多,影响了对科研工作的投入。有关规范院士兼职和待遇方面的规定,将由人社部统筹考虑。我院将进一步加强院士自身建设,呼吁广大院士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协助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继续修订完善增选办法 建设一支好的院士队伍

  周济:建设一支好的院士队伍,是党和人民的期待,也是全体院士共同的心愿。院士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社会系统工程。接下来,我们将按照章程修订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与之相关的多项增选办法和规定,以及院士科学道德守则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尽最大努力减少非学术因素对院士工作的干扰,避免院士荣誉称号与不合理的物质利益挂钩。强化院士队伍的学术引领功能和科学道德的垂范作用,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定位。更好发挥广大院士作用,更好发现和培养拔尖人才,更好维护院士群体的荣誉和尊严,更好激励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才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原标题:周济:当前改进完善院士制度主要有五方面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