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通报

29.12.2016  20:08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及《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厅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开展以来,我厅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检查建设工程项目265项,涉及勘察企业171家、设计企业227家,涉及施工图审查机构40家。发出通报10份,并对北京中环世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创霖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勘察设计企业的违规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1)。
  (二)各市(州)共检查建设工程项目558项,涉及勘察企业267家、设计企业358家。共通报违规勘察设计企业56家,行政处罚1家(具体检查情况详见附件2)。
  (三)从检查情况来看,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总体可控,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要求,建立完善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体制,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总体情况较好,但个别勘察设计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问题,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的情况,部分市(州)未通报专项检查情况。
  (四)自贡、广元、广安、资阳、巴中、甘孜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逾期未提交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检查情况报告,予以全省通报。责成以上单位在2017年1月20日前将各自辖区内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检查情况上报我厅。
  二、工作推进得力的单位
  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中,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我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机制,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检查,并形成定期检查机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通报,有效的提升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我厅决定对以上单位在全省予以通报表扬。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管理的力度,每一个季度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抽查并形成工作通报。对项目抽查中发现勘察设计质量问题,要及时对相关勘察、设计企业和审查机构及相关勘察、设计、审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作出处理,记入信用档案。涉及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理的,抄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建设单位、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中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完善企业内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质量,进一步提升我省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从源头上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


  附件:1、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2、 各市(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勘察设计检查项目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2月13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