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放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环评审批权

12.08.2015  10:06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环境管理效能,今年省环保厅拟定了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领域的部分省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境保护部门,下放数量约为现有基数的50%。“这些权限下放后,为我们企业节省了大量的办事成本,也契合了国家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乐山一家从事水利工程的公司感慨地说。

  据了解,今年省环保厅共有56个重大产业项目,为此该厅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对照梳理,动态掌握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将辖区内重大产业项目环评进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省厅协调的工作每月按时反馈,并建立了专项联络机制,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有效进行。截至目前,42个项目环评已获得批复、5个环评项目正在推进中、7个项目已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环评报告,56个重大项目涉及的环评审批正稳步推进。(记者 刘文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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