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完成情况

15.02.2016  09:42
  2015年,各地、各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机结合,扎实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项目实施,切实解决群众最急盼的民生问题,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目标完成情况

  经省直相关部门核查和市(州)自查,全省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等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125个小项和20件民生大事全面完成。

  (一)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1.9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7.4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8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9.35%,下岗人员再就业42858人,占目标任务的142.8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53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42.25 %;城镇登记失业率4.12%,控制在4.5%的年度目标以内;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60399人,占目标任务的156.44%,其中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89454人,占目标任务的162.64%。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8.58%,占目标任务的116.55%;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82个,占目标任务的122.47%;已按照标准对31226名城乡低保家庭的和残疾的2015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了求职补贴,实现了应补尽补;2012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9.28%,占目标任务的104.51%。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品牌培训3.63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3.71%;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9.56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30.4%。

  2.扶贫解困工程

  (1)农村扶贫解困。扶持农村扶贫对象117.36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7.34%。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5%,占目标任务的118.18%。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52.52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45.89%,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万件,占目标任务的170 %,其他法律援助事项42.32万件,占目标任务的141.07%。新建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12个,占目标任务的100%;新建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274个,占目标任务的101.48%。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全省共确认“三项制度”奖扶对象1596254人,项目资金已发放到群众手中,完成目标任务。

  (5)困难职工救助。已走访慰问困难职工35.6万人,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会各级帮扶中心对建档困难职工实现帮扶全覆盖。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805276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状况,占目标任务的805.28%;为286268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占目标任务的572.54%。

  (7)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复明。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0000例,占目标任务的100%。

  (8)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救助。为6507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手术治疗、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康复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30.14%。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

  (1)彝家新寨建设。彝家新寨建设新村192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向24010户彝族群众发放“彝家新居”室内设施“四件套”,占目标任务的120.05%;现代文明新生活“二选一”为跨年度项目,目前已按进度计划完成了群众意愿征集和招投标相关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摩梭家园建设。推进808户摩梭家园民居改造,占目标任务的101%,推进10个一般保护村落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民族地区教育。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到43.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减免民族地区38.27万名幼儿保教费,占目标任务的100.71%。

  (4)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对藏区36.44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21.47%,免费药物治疗1.37万名患者,占目标任务的101.48%;实施石渠县包虫病区打井150口,占目标任务的100%。

  (5)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成果巩固提升。涉及粮食更换、产业培育、卫生防治三个方面,均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大小凉山禁毒专项治理。吸毒人员管控率达到100%,占目标任务的103.09%,“无毒社区”创建率达到63%,占目标任务的112.5%。

  4.教育助学工程

  (1)学前教育。开工建设城乡公办幼儿园424所, 占目标任务的106%;减免非民族地区2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 占目标任务的105.26%;教育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完成对民办和城市幼儿园扶持发展的政策制定。

  (2)义务教育全免费。对798.6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占目标任务的100.2%。对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做到了“应补尽补”,完成目标任务。

  (3)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42.97万人, 占目标任务的107.43%;免除75.33万名中职学校学生学费, 占目标任务的103.19%。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46.92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占目标任务的104.27%;为47.99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占目标任务的106.64%;为22.59万名中职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占目标任务的102.68%;为31.8万名地方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占目标任务的10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地方属普通高校优秀本专科学生3.5万人, 占目标任务的100%;全面实施研究生奖助政策,奖助全日制研究生4.1万人, 占目标任务的100%;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94万人, 占目标任务的131.3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84人, 占目标任务的465.6%。

  (5)关爱农村留守学生。在贫困地区修建希望小学12所, 占目标任务的100%。

  (6)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建设。开工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用房59.27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118.54%;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23.42万平方米, 占目标任务的117.1%。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369.8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 占目标任务的112.06%。

  (8)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解决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29.25万名学生取暖问题, 占目标任务的100.86%。

  (9)师范生定向培养。定向招录2000名免费师范生, 占目标任务的100%。

  5.社会保障工程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234元,占目标任务的101.74%;农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114元,占目标任务的103.64%。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020.41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5.98%,参保缴费人数达到1425.25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11.35%。

  (3)开展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05个,占目标任务的105%。

  (4)新建改造养老床位和日间照料中心。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51265张,占目标任务的102.53%;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312张,占目标任务的101.04%;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416个,占目标任务的100.67%。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覆盖涉农县(市、区),农村居民参合率达到99.6%,占目标任务的102.68%,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6.41%,占目标任务的101.8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60元,达到380元,完成目标任务。

  (6)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3153人,占目标任务的210.2%。

  (7)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智力、精神残疾人员48939人,占目标任务的122.35%;资助136家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占目标任务的188.89%。

  (8)资助84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对85723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02.05%。

  (9)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2625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占目标任务的262.52%。

  6.医疗卫生工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6.56%,占目标任务的103.83%。

  (2)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财政已按政策规定安排补助,完成目标任务。

  (3)实行免费婚前体检。为拟婚当事人开展婚前体检32.99万对,婚检率较2014年提高20.02%,占目标任务的400.4%。

  (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8.73%,占目标任务的110.91%。

  (5)听力残疾儿童救助。救助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3046名,占目标任务的304.6%。

  (6)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2420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占目标任务的100%。

  (7)食品安全。抽检大宗食品样品21661个,占目标任务的101.69%。

  7.百姓安居工程

  (1)新农村建设。新村建设资金已足额到位,新建新村聚居点1604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19862户(不含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50379套,占目标任务的100.73%,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7667套,占目标任务的102.46%。向农民工定向供应公租房10447套,占目标任务的103.62%;新开工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300178户,占目标任务的100.06 %。

  (3)农村沼气建设。新增沼气用户10.22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2.2%。

  (4)农村安全饮水。解决575.02万农村人口和学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22.34%。

  (5)安全社区建设。建成国家级安全社区18个,占目标任务的120%;建成省级安全社区233个,占目标任务的116.5%。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

  (1)农村通村公路建设。实施通村通达工程,建成农村通村公路2964.8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34.76%;实施通村通畅工程,建成农村通村公路10928.7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40.11%。

  (2)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达到81,完成目标任务。

  (3)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建成路侧护栏6800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00%。

  (4)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新增有效灌面91.65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1.83%;新增节水灌面142.25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1.61%。

  (5)农村通信。实现500个自然村通电话,占目标任务的100%;实现3200个行政村通宽带,占目标任务的100%。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行政村通光缆1959个,完成目标任务。

  9.生态环境工程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18252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336.4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8296.93万亩,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45.2万户,均占目标任务的100%。

  (3)耕地质量建设。实施“金土地工程”,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675.78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2.61%;建成高标准农田188.56万亩,占目标任务的104.76%。

  (4)饮用水源地整治。完成30个劣Ⅴ类水源地整治,水质全部达标;解决46万农村乡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00%。

  (5)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5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10.文化体育工程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各地文化部门项目实施及乡镇、村文化站(室)设备器材购置工作圆满完成,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免费开放196个图书馆、206个文化馆、437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89个博物馆纪念馆和14个美术馆,均占目标任务的100%;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已兑现支付62人,占目标任务的100%;为贫困地区中小学校配置文体设施101套,占目标任务的101%。

  (2)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新建农民体育健身设施2000个,占目标任务的100%。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547.43万人次,占目标任务的110.53%。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569697场次,占目标任务的102.11%。

  (5)应急广播建设。完成17个试点县应急广播平台建设,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全省农村通村公路15000公里。改善农村通村公路17869.3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19.13%。

  2.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解决575.02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占目标任务的122.34%。

  3.全面实现全省无电村通电。纳入3年行动计划的无电人口实现通电2.33万户、10.4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00%。未纳入3年行动计划的59个无电村已全部通电,完成了无电村通电考核目标任务。

  4.改造城市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改造城市危旧房棚户区300178户,占目标任务的100.06%。

  5.改造15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旧房15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0%。

  6.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向农民工定向出租公租房10447套,占目标任务的103.62%。

  7.为200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200.36万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占目标任务的100.18%。

  8.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对全省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5元,按照总额每月75元发放,完成目标任务。

  9.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帮助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引领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84600名,占目标任务的105.75%。

  10.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已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60元标准执行,人均达到380元,完成目标任务。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6.41%,占目标任务的101.88%。

  11.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884.76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建档检查等服务;为521.2万0-6岁儿童免费提供婴幼儿健康建档管理等服务;为682.99万高血压患者免费提供建档健康体检等服务;为286.71万糖尿病患者免费提供糖尿病筛查、随访评估、健康体检等建档管理服务;为50.08万孕产妇免费提供建档健康体检等服务,完成目标任务。

  12.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10000例,占目标任务的100%。

  13.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1万套周转房。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10312套,占目标任务的103.12%。

  14.提高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已下达补助资金2.79亿元,按生均200元的标准统一对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给予定额补助,占目标任务的100%。

  15.免除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费。在实施全部公办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和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基础上,实现免除全省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第三年级学生学费,占目标任务的100%。

  16.治理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2万农户。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115处、避险搬迁安置20117户,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15% 、100.59% 。

  17.向三州30万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向三州30.1万农户配备新型小粮仓,占目标任务的100.33%。

  18.对全省4.5万个村提供公共服务经费补助。下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13.3亿元,实现全省44322个行政村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全覆盖,完成目标任务。

  19.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全省16个市(州)所属的83个县(市、区)均建成残疾人服务中心,完成目标任务。

  20.加强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对藏区36.44万名群众进行包虫病病情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21.47%,免费药物治疗1.37万名患者,占目标任务的101.48%;实施石渠县包虫病区打井150口,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资金执行情况

  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剔除重复内容,各级预算执行总额1720.34亿元,完成资金计划安排总额1402亿元的122.7%,其中:下达中央补助998.62亿元,完成计划的116.8%;省级下达资金预算317.94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04.3%;市、县下达资金预算403.78亿元,完成预算计划的166.7%,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各级财政实际拨付资金1502.39亿元,占计划安排的107.2%。

  (一)资金下达预算情况

  1.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5.3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7.6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8.6%。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6.5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69.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2.4%。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7.2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9.2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1.6%。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85.2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0.5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1%。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17.3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550.5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6.4%。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7.1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5.4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2.5%。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52.5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10.6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3.7%。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44.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83.8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26.9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38.7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9.4%。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2.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3.9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5.2%。

  2.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全省农村通村公路15000公里。资金安排总额100.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31.3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0.8%。

  (2)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资金安排总额23.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6.2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4.2%。

  (3)全面实现全省无电村通电。资金安排总额13.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4.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9%。 

  (4)改造城市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资金安排总额7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50.54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0.7%。

  (5)改造15万户农村危旧房。资金安排总额15.8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2.5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05.8%。

  (6)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

  (7)为200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安排总额6亿元,各级预算执行5.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3%。

  (8)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资金安排总额108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28.49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

  (9)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帮助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金安排总额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3.3%。

  (10)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资金安排总额270.7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83.0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4.5%。

  (11)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排总额3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34.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7%。

  (12)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资金安排总额0.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0.2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30%。

  (13)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1万套周转房。资金安排总额4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7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8%。

  (14)提高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资金安排总额2.79亿元,各级预算执行4.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76%。

  (15)免除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费。资金安排总额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5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5%。

  (16)治理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2万农户。资金安排总额19.53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2.8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6.9%。

  (17)向三州30万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资金安排总额1.1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1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1.8%。

  (18)对全省4.5万个村提供公共服务经费补助。资金安排总额23.5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1.7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2.4%。

  (19)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资金安排总额2.1亿元,各级预算执行2.8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36.2%。

  (20)加强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资金安排总额1.02亿元,各级预算执行1.1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3.7%。

   (二)资金拨付情况

  1.十项民生工程


  (1)就业促进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5.3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0.5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0.7%。

  (2)扶贫解困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6.54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67.6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9.7%。

  (3)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7.2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6.1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3.5%。

  (4)教育助学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85.29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84.9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0%。

  (5)社会保障工程。资金安排总额517.3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498.3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3%。

  (6)医疗卫生工程。资金安排总额37.14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43.0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5.8%。

  (7)百姓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52.5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51.9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65.2%。

  (8)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44.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82.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6.2%。

  (9)生态环境工程。资金安排总额126.9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20.2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4.8%。

  (10)文化体育工程。资金安排总额22.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7.8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78.3%。

  2.20件民生大事

  (1)改善全省农村通村公路15000公里。资金安排总额100.4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3.1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2.7%。

  (2)解决47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安全饮水。资金安排总额23.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9.4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5.4%。

  (3)全面实现全省无电村通电。资金安排总额13.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4.5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7.5%。

  (4)改造城市危旧房棚户区30万户。资金安排总额7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06.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41.5%。

  (5)改造15万户农村危旧房。资金安排总额15.8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5.2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59.5%。

  (6)向农民工定向出租1万套公租房。存量资产配置调整,不涉及财政当年增支。

  (7)为200万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安排总额6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5.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3%。

  (8)提高60岁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水平。资金安排总额108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5.6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7.1%。

  (9)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帮助在校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资金安排总额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6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88.3%。

  (10)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水平。资金安排总额270.79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60.81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6.3%。

  (11)为“老幼病孕”等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排总额3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34.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8.7%。

  (12)为1万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资金安排总额0.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0.2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230%。

  (13)为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建设1万套周转房。资金安排总额4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4.7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8%。

  (14)提高全省644所公办普通高中办学经费。资金安排总额2.79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4.76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70.6%。

  (15)免除10万名民办中职学校三年级学生学费。资金安排总额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55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27.5%。

  (16)治理1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安置2万农户。资金安排总额19.53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2.12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62.1%。

  (17)向三州30万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资金安排总额1.1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1.1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01.8%。

  (18)对全省4.5万个村提供公共服务经费补助。资金安排总额23.5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1.63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2%。

  (19)全省每个县建成1个残疾人服务中心。资金安排总额2.1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2.4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118.1%。

  (20)加强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资金安排总额1.02亿元,各级资金实际拨付0.97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的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