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 被控受贿33笔1000余万

22.11.2013  10:21

    昨日,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投)原董事长戴晓明受贿一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戴晓明在企业融资担保、承揽工程等方面收受33笔贿赂共计1000余万,构成受贿罪。戴晓明当庭表示认罪,还当庭念了悔罪材料。

     指控:受贿1000余万元

    昨日上午,戴晓明受贿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10时35分许,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两名法警将戴晓明带上法庭。

    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期间,戴晓明在担任青白江区区长、区委书记、成都市经济委员会主任以及成都工投董事长期间,为他人在企业融资担保、取得委托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检方统计,戴晓明共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214万余元、港币175万元、美元16万元以及8万元的购物卡。检方认为,戴晓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法庭上,公诉人面前摆着厚厚几叠案卷,公诉人还发表了长达10分钟左右的公诉意见,指控戴晓明受贿33笔。

    检 方认定自首是否立功待查

    昨日上午休庭后,下午继续开庭。在量刑方面,检方认为,戴晓明在接受纪委调查期间主动供述办案部门尚未掌握的材料,是自首。

    同时,在事发后,戴晓明还通过书信委托家属向纪委部门上缴了1421万余元,希望法院予以考虑。

    辩护律师指出,戴晓明主动交代了多起违纪违规线索,请求法院认定为立功。对此,检方认为还有待查明。

    检察官说,戴晓明从节日收礼到过生收礼,慢慢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检察官指出,这给了人们深刻启示,国家工作人员首先要牢记法律底线,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要管好家属,做到了这两点,恐怕戴晓明也不会有今天。

     戴晓明当庭认罪

    到了最后陈述阶段,戴晓明站起来,两手举着悔罪、认罪材料。他称自己1981年毕业后到党政部门工作,1984年入党,是党培养了他。戴晓明说,他想过“有钱”的老年生活,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改变了价值观,另一个原因是自己的意识薄弱,认为别人送给他一些感谢费是人之常情。最后,戴晓明声音有些颤抖,他说,自己在担任成都工投董事长5年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考虑到几乎全部上缴了受贿所得,他称自己对这33笔都认,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庭审持续到昨日下午近5时,审判长宣布闭庭,没有当庭宣判。听到审判长宣布闭庭,戴晓明猛地转过身,深情地望向旁听的亲人。随后,法警将他带离法庭。

    记者 王英占 摄影 王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