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召开【文字直播九】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杨洪丰】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感谢大家光临,感谢甘霖副省长全程参与我们讨论,网络市场监管与发展研讨会正式开始,我们邀请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学者以及电商方面的6位嘉宾作专题演讲,首先有请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刘红亮司长做开场演讲,有请!【10-24 17:13】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刘红亮】第二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在金秋之际成功召开,今天下午又安排了网络市场监管与发展专题研讨,为网络市场监管条线的同志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和讨论机会。借这个机会,我想就“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助推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主题,与各位专家学者、嘉宾以及工商系统的同仁们交流探讨一些体会和认识。
一、政府职能转变对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互联网革命引导着市场的革命,网络市场是近十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业态,作为新生事物,爆发时期的混沌无序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发展活力的外在表现,但从长远看,这种混沌状态不应无限制持续下去。有种观点认为,正因为互联网是受计划经济管制最少的领域,中国电子商务才在短时间内发展到可以与欧美国家相比肩的规模。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将规制秩序与管制发展简单划等号。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作出了明确部署。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工商总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多次提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始终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要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尽职尽责加强监管、监管就是服务大局的氛围。当前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既是机遇和挑战,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商机关依法监管网络市场,就是要加强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为网络市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就是要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管与服务之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手段,为网络市场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就是要突出社会关注热点,强化消费维权,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日新月异的网络业态赋予了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新的定位
近十年来,网络市场得到了高速发展,网络团购、跨境网购、微博营销、微信营销等新业态层出不穷。但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开放性、跨地域性特点,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天然面临着监管对象多变、监管职责交叉、监管依据缺失、监管地域模糊等诸多问题和挑战。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易逃避监管的特点,不断变换手法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严重危害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网络水军”等手段,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利用专长领域的优势地位,对竞争对手产品进行排他性竞争;在促销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单方制定霸王条款,不认真履行商品买卖合同,或者以种种理由私自删改甚至取消订单;对用户信息管理不严,致使消费者个人信息和交易数据被非法交易,等等。同时,网络市场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对外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对内涉及工商部门几乎所有业务条线的职能。这些都给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带来了挑战。
从两年多的实践看,这种统一协调,工商各条线整体向网络领域延伸的工作机制能够更好地发挥工商机关各项法规的威力,更好地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三、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网络市场监管取得新成绩
2008年,国务院将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责赋予了工商系统,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工商总局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主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网络市场监管取得了新成绩。
一是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取得实现新突破,2010年7月,实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创立了适应我国网络市场发展实际的准入制度,突破了长期困扰我国网络市场监管的重大难题,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市场交易有关服务的规章,标志着我国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工作已经走向了保障化轨道,网络市监管市场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二是今年年底全国80%以上省级工商局网络监管平台将与总局实现互联互通,现在我们已经有21个省级工商局监管平台已经建成,有19个已经和总局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到年底大概还有5个工商局可以建立自己的网络监管平台,这样80%以上都可以和总局实现互联互通。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工商机关在网络市场总体体系构建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2012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子商务和信息交易环境监管工作。2012年6月,联合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专项工作中选择深圳、重庆、哈尔滨、郑州、福州五市作为电子商务诚信服务试点城市,今年9月,总局又批准并部署了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五省工商局开展电子商务核心交易示范工作,总局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争取两年内建成网络交易体系。
四是深化培育网络市场发展理念,寓服务于监管中,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深化,迸发创新的力量。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间的监管,落实平台间的责任,规范网络交易者责任,更多的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对网络市场秩序规范。
四、新形势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更需要依法行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已施行三年多的时间,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支撑。随着网络交易新形式、新业态不断涌现,部分规定已无法完全适应网络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目前,总局正抓紧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使其更好地适应网络市场发展和监管执法的需要。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目前,网络市场秩序还不规范,经营不讲诚信、销售假冒伪劣屡禁不绝、侵犯知识产权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总局将坚持加强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研究网络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积极回应网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新需求、新关切,逐步深化对网络市场秩序长远性、关键性问题的认识,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服务科学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化政策支撑。网络商品交易是国家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强化政策支撑、推动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我们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四是提高监管效能,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保障。总局将加快建设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继续做好数据库的动态更新维护;重点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建设、推广、应用工作。
五是推进诚信建设,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信用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部署的重要任务,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迫切需要诚信体系的建立。今年9月,总局又批准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五省工商局开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前不久,在深圳召开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局将认真总结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在两年之内建立起网络交易信用体系并推向全国,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率先取得突破和进展。
六是加强行业自律,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责任。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除了依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外,更需要网络经营者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经营者的自律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如《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的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总局将积极鼓励、支持网络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推动网络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政指导,督促网络经营者认真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网络交易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
同志们,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工商部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以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兢兢业业,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进一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10-2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