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召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会

14.11.2014  17:5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11月11日,泸州市政府召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移交工作会,市委常委罗明德、副市长陈轲出席会议。

会上,泸州市工商局局长沈怀荣回顾了工商部门垂直管理以来16年的历程,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市委常委罗明德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稳妥实施,把省政府的要求原原本本地落到实处,不变形、不走样,确保体制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调整后的队伍稳定。

对下一步工作,罗明德提出明确要求:实行分级管理以后,各级政府要切实肩负起本地区市场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工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商工作的重大问题。

在干部队伍建设上, 要进一步加强工商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不断提升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工商干部的专业水平,保持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在履行工作职责上,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工商部门执法工作的支持,杜绝区域性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抬头,特别是在案件查办上积极支持工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健全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

在工作保障方面, 区县政府要在省财政核定下划基数的基础上,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政策规定足额保障本级工商部门正常工作需要,并根据地方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所需经费。工商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要专项用于保证工商履行职责工作需要,各级不得平调和挪作他用,确保下划后工商部门的经费不降低、力量不削弱。

最后,罗明德指出,市工商部门在体制调整后,要积极争取总局、省局的支持,推进泸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样,体制调整后,市工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工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适应分级管理的新的运行机制,充分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强化市场监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市工商系统信息网络畅通,强化监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中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