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
根据中央统战部通知,7月25日将召开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组织人员准时参会:
一、会议时间
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时,14时45分入场完毕
二、会议地点
新华宾馆会议中心
三、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要求,认真领会中央统战部部署《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精神。
四、参会人员
(一)省领导
田向利 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 放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
(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钟家霖 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陈 泉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
省发改委负责同志
省经信委负责同志
民政厅负责同志
财政厅负责同志
人社厅负责同志
省税务局负责同志
袁 明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陈 建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孙 宁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胡景寿 省工商联副主席
廉 南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省工商联秘书长
王鸿璋 省工商联副厅级干部
(三)省级有关部门参会人员
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有关处室同志,省纪委驻部纪检组和省委统战部办公室、政研室、宣传办、干部处、经济处有关同志;
省工商联全体机关干部。
(四)省工商联直属商会代表
省工商联各直属商会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党组织负责人。
(五)各市(州)工商联负责同志
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于7月25日下午14时45分前在新华宾馆会议中心报到并入场。
2.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7月25日晚需在宾馆住宿的请在回执中注明。
3.请将参会回执于7月24日中午12:00前传真至028-82820782
附件:参加《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执表.docx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