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放同志在省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陈 放
(2014年12月30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受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主要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全省各级工商联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全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引导,进一步强化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全国工商联的部署,我省各级工商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积极贡献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创新、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增强“四信”。抓住我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契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主体作用,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出张勇和任旭平2位非公经济人士先进典型,受到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的肯定,组织理想信念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开展巡回宣讲。以编写《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谈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读本、编辑制作《四川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访谈录》光碟、与四川电视台合作《风云川商》人物访谈节目、联合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教育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真正使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企业的生动课堂和具体实践。
继续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力度。 进一步加强与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的合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结合川商市州行、项目推介、系列调研、专题论坛等活动,在《中华工商时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工商联系统、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工作的动态信息近600余篇(次)。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的良好形象,完成第七届“四川省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推荐,4名非公经济人士获得第四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并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接见。与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合作,指导川商杂志社举办“魅力女川商”、“2014年四川十大杰出民营企业家”推选活动。《新蜀商》会刊更加注重采纳基层信息,满足会员需要,宣传企业形象,服务基层工作,在会刊和官方网站专栏中,刊载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新生代”创业发展、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等专题文稿50余篇。
切实加强工商联干部和会员企业 培训力度。 坚持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制定了全省工商联教育培训工作中长期规划,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模式。在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实施四川省“千名企业家培育计划”培训项目约200人次;完成了专职副主席参加全国工商联主题培训班任务,组织了“全省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培训班”、全省商(协)会会长(秘书长)培训班、“三州地区主席、党组书记培训班”;与省级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川商大讲堂”、“四川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报告会”、“四川省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班”等活动;通过举办“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法制讲座”、“预防金融法律风险座谈会”等形式,提高民营企业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能力;结合民营经济发展流动学校,开展政策理论解读、经营管理策略和素质提升的短期培训,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由高校及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题讲座约1600人次。
持续开展社会实践教育,促进光彩扶贫事业纵深发展。 以光彩事业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完成全国工商联社会扶贫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参与第五届“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颁奖活动和“光彩事业信阳行”、“光彩事业哈尔滨行”、“光彩事业南疆行”等活动;联合省民政厅、省国资委成功举办首届“巴蜀慈善奖”评选表彰;组织8946家四川民营企业参加招聘周活动,提供就业岗位26万多个,6.5万余人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组织巴中、南充、广元三地乡镇干部参加全国工商联智力支持工程“基层干部培训项目”扶贫计划;推进民营企业参与新一轮扶贫开发,美姑县的定点扶贫工作成效明显,我会荣获“四川省对口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献策助力,进一步营造了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
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水平。 广泛听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了解其诉求,在调研基础上对政府及其部门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建言献策,努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报送的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数量、质量均有所增长。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题为《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联组会发言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提交的界别联合提案《努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几点建议》被列为省政协2014年重点督办提案。《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区金融改革创新的建议》作为全国工商联报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书面发言,《切实加强民营经济受到平等法律保护的建议》部分内容吸收进全国工商联团体提案。报送省委统战部《党外人士意见建议》信息得到省委领导批示和中央统战部的采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了全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综合调研,总体调研报告得到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受全国工商联委托,完成我省“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三方评估调查报告。开展“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专题调研,得到全联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推动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助推绵阳科技城获得国务院中关村自主创新先行先试政策试点。在省委王东明书记视察省工商联机关的汇报会上,就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沟通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以及关注基层工商联组织建设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在由王东明书记主持的四川统一战线建言献策座谈会上,我会提出了《加快中小微企业社会服务体系改革》的建议。
积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紧扣两个健康主题,按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12项任务的相关工作,完成省联机关14个调研课题计划,并首次开展了全省工商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评选出凉山州工商联、成都市工商联等单位推荐的25件获奖成果。协助省委统战部开展中央统战部专题调研问卷调查,完成专题报告3件。完成全国工商联第十一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跟踪调查、“两个健康”等问卷调查工作;继续推动中小微企业监测点工作,完成在线专题调查100份。加强与省发改委、经信委、国资委、人社厅、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民营办等省级部门,以及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调研与合作并取得部分成果。今年7月,针对我省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的问题,王东明书记召开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座谈会,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省工商联在会前专门以多种形式征求了50多家民营企业和行业商会的意见建议,集中了解企业发展困难和诉求,形成了专题报告,得到了东明书记的重要批示。
有力推动以转型升级为重点的经济服务工作。 不断创新形式,更加注重实效,努力扩大影响。 积极组织各类经贸交流活动, 完成“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活动有关承办工作,吸引了37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会。组织民营企业参加“第2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全国知名企业草原行”、“2014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参与承办“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等多项重大活动。第十五届西博会期间,组织近360家会员企业参加省内12个市州的招商引资活动,促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8个,项目合作协议35个,签约金额240亿元。密切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合作,如与绵阳市政府、省投资促进局联合举办了“中国科技城·绵阳建设政策体系推介会”。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的作用,积极开展“雅安行”、“宜宾行”、“达州行”、“乐山行”、“内江行”、“遂宁行”、“甘孜行”等“川商市州行”活动,“安岳行”、“江油行”、“武胜行”、“珙县行”和“洪雅行”等活动使“川商市州行”向县域延伸,均促成多项考察投资意向,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 努力搭建服务平台, 密切跟踪对接重点项目,助推“川商产业园”进一步发展壮大。加快推进蜀商银行申请和筹建相关工作,积极协调省金融办批准成立四川民营企业产权交易中心,为民营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成立了四川省工商联“三并联”服务中心,完成部分市州“推动三并联及企业投融资模式创新”培训。完成工商联落实省委、省政府建立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56个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协助省民营办共同做好政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滚动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建立完善政策信息共享机制。完成2013年度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2014年我省13家民营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8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2家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 推进外事联络服务, 积极参与我省“万企出国门活动”等重点对外合作项目,顺利举行“白俄罗斯投资环境暨中白工业园推介会”,促成5家企业签约入驻“中白工业园·四川园区”的投资协议。开展与境外商会的友好交流和民间外交工作,接待来自法国、马来西亚、英国、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瑞士等多个国家和地区考察团来访,组织项目投资恳谈会,为企业交流牵线搭桥,有力促进了双边贸易发展。规范民营企业因公出国(境)管理,开展外事服务民营企业“走出去”便利化活动,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人员出国(境)政审和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办证工作。
助推法治四川建设,开展依法治省有关工作。 成立省工商联推进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印发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编印《依法治省学习资料汇编》,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依法治省学习培训和专题知识竞赛,大力营造依法治省浓厚氛围,提升机关和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成立了“四川省民营企业维权中心”,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协调处理了个案维权22件,督促指导10个市(州)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投诉中心等机构。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参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相关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家主动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履行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环境保护义务,增强法律意识,诚信经营。开展民营企业预防调解工作,全省非公企业已建成调解组织21976个,占企业调解组织总量的57%,规模以上的非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立率达51%,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514个,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三)强化基础,进一步夯实了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牢牢把握对各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的指导与服务原则,抓好会员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和商会工作“三条主线”,会员组织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库录入成效明显。 在会员发展工作中, 按照“积极发展、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化结构、加强服务、动态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大小兼顾,既注意优化会员结构,提高上规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的入会比例,也注重在中小微企业中发展会员,团体会员的发展坚持代表性、扩大联系面,为工商联参政议政打下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才基础。全年发展直属会员24家。目前,全省共有会员181841个,比2013年增长33.9%,其中企业会员38380个,个人会员141279个,商会等团体会员2182个。 在工商联商会建设工作中, 坚持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发展方向,通过对商会筹备前指导、活动中引导,不断规范商会发展。省工商今年完成了四川省川联小微企业协会、四川省川联农机商会、四川省川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四川省川联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会4家商会组建,商会组建起点高,运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直属商会的管理,成立了四川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工作联盟,拟定了《四川省工商联直属商(协)会联盟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对商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和总结,先后赴达州、内江、德阳、宜宾等地开展工商联系统商会建设综合调研。为发挥优秀商会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向全省征集了50家“优秀商会”和“2014年度商会工作‘十大亮点’”。 在县级工商联建设中, 针对组织建设现状和问题,先后下发了“五好”县级工商联的建设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建设规划以及考核评价方法等多个文件,对我省会员发展、组织建设以及“五好”县级工商联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大力推进三州民族地区县级工商联建设,制定了会领导定点联系三州地区工商联制度,举办了三州地区县级工商联建设达标培训班共两期100人。目前,除阿坝州若尔盖、阿坝二县外,全省各区县工商联组织均设立了党组。 在机关自身建设中,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有关要求,聚焦反对“四风”,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正风肃纪,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落到实处。不断修订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质量进一步提高,处室工作有计划、有跟踪、有落实,工作执行力和效能全面提升。努力建设节约型和学习型机关,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不断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在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工作达到了一级标准,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工商联和基层组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工商联在促进两个健康事业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和实践中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创新机制和工作载体的思路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引领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力度还不够,服务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思路不够开阔,一些基层商会建设还比较薄弱等。在新形势新常态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面前,任务日益艰巨,使命愈加明确,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王东明书记视察省工商联机关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调研民营企业时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当前良好的发展局面为起点,着眼广阔发展空间,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四川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进行全面部署的纲领性文件。近期召开的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分析了我国和我省当前面临的经济形势,分别对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作了系统性阐述和趋势性预判,既一脉相承,又体现了全局和区域性差异。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共同把好我省民营经济脉搏、找准发展方向,是工商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是促进两个健康、推动工商联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根本保障。法治就是要让法律法规成为治国理政的权威手段,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利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形成稳定预期。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国有、集体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法律保护;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等重大任务,从健全法治基础、规范政府职能、重塑社会信用等方面,聚焦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回应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盼。依法治国释放的红利,将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有力的保障,必将激发企业家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的潜力、活力和创造力。
对民营经济而言,法治建设既带来了重大机遇,同时也蕴含了诸多挑战。一些中小微企业出资人法治意识淡薄,少数企业不讲诚信,违背基本的道德操守,甚至触碰法律底线;有的企业家法律维权意识淡薄,不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有的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企业在产权、融资、劳动关系、合同管理等方面法律风险较大。随着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规范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从长期看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但从短期看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增大。面对依法治国新形势,要充分认识到企业要想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把依法办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作为企业的自觉行为,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引领发展。
(二)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出的新要求
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正确认识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正确认识新常态,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经济发展新特征,认清大势,抢抓机遇。 新常态下,“三期”叠加,经济发展速度必然会下降,但不会无限下滑;结构调整有阵痛,却是不得不过的关口;前期政策消化需要时间,但可以通过有效引导减缓各类风险的影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9个趋势性特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更是明确指出了来年我省经济发展的4个重要增长点。这些新常态下的新特征和新的增长点,正是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和潜力所在,是民营经济规避发展风险、规划发展方向、明确发展路径的关键所在。只要准确把握这些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认清发展大势,抢抓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我省民营经济就能在新常态下赢得发展新空间。
主动适应新常态,要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稳中求进”总基调,不急不躁,主动作为。 新常态下,发展仍是第一要务。新常态没有改变当前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判断,没有改变当前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与以往不同的是,新常态下的“稳”,重点不是速度,而是平衡和协调,要促进“三驾马车”更均衡地拉动增长;新常态下的“进”,核心不是量的增加而是质的提升,着力点是转方式调结构。今年前三季度,我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为11004.4亿元,增长速度为9.3%,经济贡献率达58.1%,占GDP比重达53.2%、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工商登记民营企业327.93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266.99万户、新增39.22万户、同比增长17.2%,私营企业60.94万户、新增12.47万户、同比增长25.7%,充分表明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实现“稳”可以预期。当前我省民营经济产业结构稳中有进,转型升级稳中有升,充分表明我省民营经济正在积蓄新能量,“进”的基础在不断增强。准确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关键是要在“求”上做好文章。要主动引导帮助民营企业适应新常态, 释疑思想困惑、解决生存困难、排除发展困扰、摆脱经营困境, 坚守发展信心,保持发展定力,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大发展战略”、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和五大先导性服务业产业布局,把握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破”与“立”的转换,我省民营经济就能在新常态下引领新发展。
三、2015年的重点工作
2015年全省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商联第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 “ 两个健康 ” 工作主题和 “ 12345 ” 工作思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作用,广泛开展守法诚信教育,加强以发挥商会作用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主动适应新常态,团结凝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不断开创全省工商联事业的崭新局面。
(一)强化守法诚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是始终贯穿于工商联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抓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建设是关健。新形势下,各级工商联要把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要以守法诚信为重点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参与改革实践。
一是要长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 去年底,工商联在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中增加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社会的信誉”,符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体现了工商联谋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全面总结和提炼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完善 摸底调查、政企沟通、培训互动、正面引导和协调推进 等五个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将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两个健康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程,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四信”。
二是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而企业家的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决定其依法治企的水平。要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实施“万名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工程”、“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天府英才”、“川商明日之星”等培训,以及举办民营经济发展流动学校、邀请司法领域专家授课、举办民企大讲堂等多元化多层次培训渠道,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营企业家素质,增强法治意识。各级工商联要自下而上、层层树立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先进典型,组织代表人士现身说法,开展个案剖析、警示教育等,切实做好典型的树立、宣传和推广工作。要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支持,积极发挥当地主流媒体、自办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树立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群体的良好形象,激发守法创业致富正能量,提振川商发展信心。
三是要积极开展社会教育实践活动。 推动法治教育进企业、进商会,把法治文化作为民营企业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治企,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防范各种法律风险。推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开展司法监督,促进公平正义。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我省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工作,协助全国工商联组织开展“光彩扶贫基金使用与管理经验交流”、“秦巴山区旅游减贫”和“仪陇县金融扶贫”等活动,继续开展好美姑县对口帮扶,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感恩行动以及各类公益慈善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搭建光彩事业、扶贫开发等社会实践平台,提高教育引导效果。
(二)适应经济新常态,竭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同步加快,引导大中型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是各级工商联在新常态下的重要任务,要以法治下的改革思维,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在新常态下健康发展。
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 全力开展民营企业“走出去”调研,同时推动川商在白俄罗斯“中白工业园”的项目对接和落地。以参与立法协商和开展第三方评估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和现实障碍,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立释改废工作,切实发挥工商联在参与立法协商和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税收优惠政策、专项资金使用、融资担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政策落实,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积极围绕新常态下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建议,做好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分析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工商联参政议政新形式、新途径,利用各级工商联组织和商会网络,建立广覆盖、多行业的调查员和信息员队伍,及时、准确地获得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动态,积极做好参政议政和建言献策工作。
二是要加强经济服务。 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产业布局,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 建立与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和省劳动人事厅等部门的常态联系机制,实现日常合作制度化、信息共享机制化。 搭建经济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动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力推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平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打造“川商产业园区”为民营企业集聚发展的示范性园区,加强对川商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跟踪落实,切实促进民营企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 组织好重大经济活动, 抓好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认真筹办“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成渝经济区商会合作发展峰会”和第十六届西博会等大型活动,促进经贸交流。以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为契机,引导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做好“川商市州行”工作,筹备组织好“川商广元行”和“知名民营企业革命老区(巴中)行”等活动,增进政企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
三是要拓展法律服务。 各级工商联要坚持法治教育与依法维权两手抓,把法律服务全面融入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当中去。要积极推动市(州)工商联民营企业维权中心建设,争取实现省、市、县三级维权网络全覆盖,探索建立全省工商联系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各级民营企业维权中心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提升维权中心工作效能和更好承担法律宣传教育职能。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网站和微信平台,开设视频培训、法律咨询、政策解读和案例分析等特色栏目,不断增强法治教育宣传效果。结合全省“法律七进”活动,协助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加强与行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合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增强改革举措,全面加强工商联组织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形势、新常态对工商联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以改革举措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创新精神激发自身活力和智慧。各级工商联要把基层组织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抓基层打基础,夯实底部根基;要把工商联机关自身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强素质转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一是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县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是工商联一切工作的根基,二者必须并举,互相促进。要总结和推广两年来我省县级工商联建设经验,加大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力度,力争我省全部实现“一个设立、五个有”基础目标,为2017年全省40%以上的县级工商联实现“五好”打好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县级工商联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四川省推动解决县级工商联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破解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创建“五好”县级工商联工作,切实发挥县级工商联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在做好直属商会的监督、管理、服务和指导的基础上,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形势下的工商联商会建设研究,抓好经验交流和典型示范工作,强化县级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和基层商会会长、秘书长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县级工商联对基层商会建设的指导能力和基层商会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共同提高基层商会建设水平,增强商会在促进经济发展、开展“四信”教育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服务功能。要加强异地商会工作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异地商会联系机制及平台建设,推进四川商会一体化建设,共同打造川商品牌。
二是要全面加强工商联机关自身建设。 思维方式决定工作方式,工作方式决定工作能力。各级工商联谋划工作,都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发现和解决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强化法纪思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作风要求,坚持长期抓、常态抓,建立以廉洁自律、依法依规办事为重点的干部考核机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要强化系统思维, 善于在全局中找到工商联位置,既要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又要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广泛借助社会力量推进工作。 要强化辩证思维, 在服务两个健康过程中与服务对象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既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保持“等距离”,又无条件为企业提供服务,追求“零距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要强化创新思维, 勇于接受新事物、新变化,善于运用新观念、新方法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工商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搭建网络数据库平台,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要强化政治思维, 抓紧实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政治定力,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各位执委,同志们:
新形势新常态赋予我们新的任务,新年新气象孕育着我们新的希望。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紧扣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不断改革创新、乘势而上,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我省“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