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工商联关于推进绵阳行业商会建设改革的对策建议

08.10.2014  18:14

行业商会一般是指企业、商会、商人依法组建的、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某一行业发展繁荣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法人,表现出互益性、民间性、自律性、法人性等特征。商(协)会是联系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目前,行业商(协)会主要有两大类:一类由过去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的行业协会;另一类是在工商联等部门指导推动下,由民营企业自主组建的行业商会。协会尽管已经与行政机关“脱钩”,但对政府部门仍然具有较强的依附性。商会由于自发形成,民间化程度较高,独立性较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水平相对较高。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以来,我市社会组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截止2013年底,共登记社会组织已达1910个,其中社会团体1212个,行业性社团345个,市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13家,县市区属行业商会共10家。发展中的行业商会,在政府与社会、企业与市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文化生态强市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从现阶段行业商会应该在人才培养、经贸交流、建言献策、承接政府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来看,还有很大的差距和发展空间。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建会层次不明确,服务针对性不强。 当前,我市行业商会大部分分布在第三产业中的销售及服务业,其会员体量参差不齐,在商会组织的活动中,由于服务的针对性不强,不能满足各层次企业需求,因此呈现出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寻觅商机,中等企业隔岸观望、等待商机,大企业高高在上、事不关己的现象。

2. 缺少持续抓建的动力和激情,不愿服务。 商会领导班子通常有自己的企业,商会在初创阶段大家均有形成合力、抱团发展的信心,但也确实存在利用商会平台壮大自己企业的“私心”。在商会的运行过程中,由于行业商会的公益属性,加之未建立会长轮值制度,基本上由秘书长统揽商会工作,商会班子成员“在商言商,为商而谋”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导致商会的骨干力量在岗不尽责,出现不想服务的现象。

3. 自身业务素质欠缺,不能服务。 商会建立时,通常工商联会帮助商会健全会长会、监事会、理事会等内部机构,并建立系列工作制度进行规范,但商会运行中缺乏科学管理,有些机构虽有,但作用发挥甚微,比如:监事会,商会作为社会组织,虽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但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管,必然会影响商会日常工作的开展,也难免存在商会领导层决策过程中权力滥用的情况,也无法传递决策压力。还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自我提高难以实现,加之规模小、人员少、专业人员比重低,常时间围绕低层次的信息服务,难以开展有深度的功能性服务,在面对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等背景下,能力不足、束手无策,致使无法服务。

4. 官办”行业协会制度性制约,不敢服务。 在参与行业管理和服务中过程中,尽管多数行业商会已经具备了经营和协调服务功能,但由于行业商会没有得到政府及其部门的委托或授权,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同时,有的行业商会的日常工作开展的较好,但是由于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登记就开始活动,因而没有合法性。

5. 业务指导帮带欠缺,服务意识不强。 一方面由于各商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少还是政府的职能部门,由于服务对象众多,职能多,工作面宽量大,致使许多工作只能按部就班,流于形式,缺乏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开创性工作较少,比较注重抓商会的建立,但缺少对后期工作上的指导,商会工作无创意和新意。另一方面,各主管部门由于自身职能所限,精力不够,致使服务力度不大、措施不强、手段有限,客观上弱化了商会的创新发展。

二、对策建议

“商会为会员企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商会、商会实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这应该是商会和企业间相互促进、互惠共赢的良性循环,但由于客观和主观的原因,导致服务缺失,直接切断了循环链条的最重要一环,从而制约了商会的良性发展。如何在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新要求新部署的背景下,以服务增强行业商会活力,以服务增强商会凝聚力,以服务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逐步凸显商会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明确服务对象,做到有的放矢

明确服务对象是行业商会能否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仅仅关注行业的同一性建立起的商会往往出现小微企业吃不饱,大中型企业不够吃的现象,因此,在明确服务对象时还要特别关注企业的规模和体量,有针对性的确定服务对象。 一是 鼓励引导大型企业加入全国性行业商会组织,使其能够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市场竞争,乃至参与行业标准和市场规则的制定。 二是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应该更加重视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商会组织建设。服务中等规模企业为主的商会要以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市场为主要目的,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到经贸交流、建言献策、创新型服务、承接政府职能等中;而以服务小微企业的商会应注重企业人才培训、科技服务、信息共享、维权服务、培育核心产品等。

(二)创新组织方式,激发内生动力

一是推广建立党组织。 要积极推广在行业商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党对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团结、帮助、引导、教育”,进一步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光彩扶贫及公益善活动,确保行业商会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商会秘书处建设。 必须配备熟悉本行业工作的专职秘书长。按服务对象的需求划分业务部门,其部门负责同志应从会员企业行政人员中选派,并将工作实绩考评与企业发展、会员发展挂钩,待遇福利与企业同步,充分激发为商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它工作人员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订劳动合同,享受社会保险,并建立企业和商会人才交流机制。 三是重视监事会作用的发挥。 监事会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决策机构的权力制约,更深远的意义和责任在于培养和增强广大会员的民主意识。重视监事会作用的发挥,不仅符合广大会员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理念。 四是创新工作制度。 如建立“会长轮值”制度,增强会长、副会长参与商会建设的主动性,实现企业与商会发展同步。

(三)开展创新服务,提高能力素质

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推广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加快形成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事项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行业商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种形态,以其固有的桥梁纽带作用,在承接政府转移部分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有其特殊而重要的作用。优质的服务既增强商会凝聚力,又能激发主动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识,企业用获得的服务来评价商会、商会用优质的服务提高认同感,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是要在企业人才培训方面发挥作用。 大中型企业制度相对健全,人才培养往往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但小微企业较大中型企业大都把追求快捷的盈利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首选。面向小微企业的行业商会组织人才培训需要注意:内容上突出“实”,要接地气,要与本行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形式上突出“活”,讲授、体验、实践要有机结合起来;机制上突出“挂”,企业要把是培训成绩、效果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二是要在开展经贸交流方面发挥作用。 目前,开展经贸交流是我市行业商会主要服务方式,各行业商会团结和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逐步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了作用:首先是加强对外联络,积极参加当地政府及工商联组织的招商引资活动;其次,扩大对外交流,为会员开拓市场,建立友好商会,相互参观学习考察,开阔眼界,获得商机;再次,及时将本地行业动态、行业走势收集整理告知会员,使他们审时度势、把握发展商机。

三是要在建实言献良策方面发挥作用。 要将调研作为商会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1-2次行业发展专题调研,摸清行业状况、存在问题、制约行业发展的政策、市场运作等方面的不利因素,并用好第三方评价制度机制,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工商联反映行业内的发展状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工商联代表政府要与行业商会构建长期稳定的联系对话平台,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与行业商会沟通协调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政府制定涉及行业利益的政策规定、开展设计行业利益的听证会、商标品牌评优等活动时,应先征求行业商会意见。

四是要在承接政府职能方面发挥作用。 商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市场化就是一个重要方向。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优势在于,能够通过市场价格调节供求机制,引导资源配置以最小投入取得最大产出。政府购买商会服务,就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积极探索,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政府通过移交、委托、授权、购买等方式将职能转移给商协会, 首先 要注重发挥工商联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各级工商联成为连接政府和商会的桥梁和纽带。 其次, 商会的自身能力,是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商会“接得住”,政府才能真正“放得开”,商会能力高低,决定承接政府职能的广度和深度。 第三 要以转移后能否以更低的社会成本,使企业享受到更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能否促进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更科学、合理、高效作为判断标准,来判定商协会承接的政府职能是否“用得好”。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商会承接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商协会评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完善奖惩制度和淘汰机制,强化商协会组织自律,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我管理、有序退出的综合治理机制。

五是要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 把法律维权、企业诚信建设、和谐劳资关系,作为行业商会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稳定器”作用。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没有条件的要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由诉讼服务为主向非诉业务为主转变。行规行约是促进行业自律的“游戏规则”,行业商会要主导制定行规行约,通过制定本行业的“规则”,加强企业诚信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同时,引导会员按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公示企业信息,保障企业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注重劳资关系协调,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正确看待员工作用和贡献,认真执行劳动法规,规范用工制度,开展平等协商,注重安全生产,尊重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

(四)加强指导帮带,严格管理措施

工商联系统要把商会建设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突破口,坚持规划与发展并举、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不断增长组织数量、不断扩大会员覆盖面、不断增强商会凝聚力、不断提升商会影响力。

一是立足长远抓规划。 市工商联要在充分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群众所盼、民企所愿、工商联所能”原则,以行业商会建设改革促进商会组织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思路,制订全市基层商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各县市区工商联要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及时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年度计划和五年工作规划,并争取县市(区)党政重视支持,把部门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工作。

二是聚势集力抓发展。 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新闻媒体支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成立商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利用开展主题沙龙、调研学习、工作会议等时机,组织观摩作用发挥好的基层商会,在学习交流中深化认识,激发组建成立商会的热情,逐步达到“要我组建成立”到“我要组建成立”的观念转变。

三是全力以赴抓服务。 商会筹建初期,全市各级工商联要主动介入,提供前瞻性、指导性服务,把经济上有实力、政治上靠得住、热心商会事业的非公经济人士培养成商会负责人,并积极在政治安排上充分考虑他们。工商联机关要积极指导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确保商会的生命力。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商会组织融资授信制度,支持商会会员企业实行诚信联保、抱团发展,缓解融资难题。

四是严格标准抓管理。 坚持把“树典型、抓示范”作为推动基层商会建设的重要抓手,引导商会按“一会一规”原则,制定《基层商会规范化建设标准》,按照“六个一”标准(即有一处独立的办公场所、有一套完整的会员资料数据库、有一套规范的经费账务、有一套健全的工作制度、有一本全面的工作台账、有一份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加强基层商会规范化建设。在此基础上,按照“五有五好”标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资料档案台账、有经费收支保障、有会刊信息简报、有社团注册登记,领导班子好、办公条件好、制度落实好、活动开展好、作用发挥好)开展基层商会示范化建设,努力促进基层商会的形象提升和健康发展。

 

行业商会的发展,是地区行业产业和民营经济的“助推器”、更是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润滑剂”“稳定器”。新形势下,行业商会建设赋予了新的定义,需要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摸索。要坚持以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大力推进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参与方式的创新,努力开创我市行业商会建设改革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