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马正其作重要讲话
2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总结了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工作,就2015年工作进行部署。
他介绍,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抽查9.8万批次商品,依法处理不合格商品28.8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4万件,案值5.46亿元,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全国工商系统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发挥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实效,共受理消费者诉求757.8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8亿元。其中,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去年工商总局约谈了京东商城、天猫等国内10家主要电商企业,督促企业自律和整改。
近期,工商总局已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对手机、服装、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商品质量抽查,严厉查处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以案件查办倒逼行业自律和企业自觉。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银行、电信服务、互联网服务、旅游、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的“霸王条款”问题,工商总局将在全国组织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严惩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马正其强调,2015年消费维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新《消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的理念,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机制,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依法加强消费维权执法,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促进行业自律和经营者自觉,努力提高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他指出,2015年的消费维权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消法》,切实提升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水平;紧紧围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加强12315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构建社会共治消费维权机制,切实发挥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提升消费维权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的基础保障。
马正其指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3月15日正式实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把握《处罚办法》的内涵,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陕西、江苏、吉林、湖北四省工商局交流了经验。四川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波,相关处室负责人在四川分会场参加了此次电视电话会议。(撰稿:黄子昕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