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禁止自带酒水”为不公平条款
11.12.2013 11:14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要求各餐饮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消费者在餐饮消费时如发现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的,可以拨打12315热线举报。需要提前订餐时,可到“首都之窗”或“北京工商”网站下载《北京市订餐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六种餐饮霸王条款
●“禁止自带酒水”
●“包间最低消费xx元”
●“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
●“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1.12.2013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