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即将全面推开

07.02.2014  17:42

在多地试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于2014年3月起在全国推开。

据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

三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是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五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2013年年底《公司法》正式修改通过,为改革扫除最大法律障碍。不过,在此基础上,还涉及到八部行政法规的修改,和两部行政法规的废止。

日前,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目前这项工作在积极的推进中,3月份或将发布。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的推开,更多企业主和潜在的创业者将获益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