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通报新《消法》实施一月有关情况

17.04.2014  19:13

4月15日上午,国家 工商总局 召开新《消法》实施一个月情况通报会,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 杨红灿 、中消协秘书长常宇及部分地方工商部门通报了一个月来新《消法》的实施情况。

据统计,一季度全国工商系统共处理消费投诉24.48万件,消费争议金额大幅增长32.96%,群众举报违法案件数量增14.58%,咨询总量小幅回落5.81%。杨红灿表示,上述“三增一减”的特点与对新《消法》的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密切相关,面对大幅度增长的投诉举报,各地工商部门已办结投诉22.28万件,办结率为91.03%,调解成功率为82.4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0亿元。

与此同时,管理层也并未回避新《消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中消协秘书长常宇指出,如涉及“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问题较多、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落实难、耐用商品的定义尚需进一步明确等。调查显示,网购企业履行新《消法》新责任不尽如人意,有30.2%消费者认为,第三方购物平台没有提供商家的确切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有近20%的消费者未实现“无理由退货”的主张。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继续完善新《消法》配套规章,进一步加强新《消法》宣传普及和监管执法工作。据悉,国家工商总局已将《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争取年内发布实施,其中或将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