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落实新《消法》

03.12.2014  11:22
核心提示: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消协组织的职能职责,就加强和改进消协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充分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工作建议。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提出要加快公益诉讼方面的研究,大胆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区域联动与国际合作等新机制;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提出要大力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推进社会协同治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介绍了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消协组织的情况,并对中消协的机构建设提出了建议。马正其一面认真听,一面仔细记,并不时插话,大家深入交流,座谈会气氛十分活跃。       1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主持召开消协工作座谈会,邀请部分省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消协组织秘书长和专家学者参加,就贯彻落实新《消法》,加强和改进消协组织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听取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消协组织的职能职责,就加强和改进消协组织自身建设,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充分发表了意见,提出了工作建议。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提出要加快公益诉讼方面的研究,大胆探索建立消费维权区域联动与国际合作等新机制;河南省工商局局长周春艳提出要大力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推进社会协同治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严方介绍了美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消协组织的情况,并对中消协的机构建设提出了建议。马正其一面认真听,一面仔细记,并不时插话,大家深入交流,座谈会气氛十分活跃。       马正其指出,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明确了消费者协会履行8项公益性职责,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这为各级消协组织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30年来,各级消协组织在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马正其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些都为各级消协组织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明年1月,中消协即将召开第五届理事会,中消协要认真吸纳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会议相关筹备工作,加强对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和履职能力的研究,不断提高中消协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工商总局办公厅、消保局、综合司、人事司、中消协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