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暂停个体商户验照工作改为年报制

12.12.2013  12:25
核心提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个字〔2013〕191号   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工商个字〔2013〕191号

 

  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总局正在抓紧制定出台包括《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在内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验照将改为年报制度。鉴于此,请各地自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

  工商总局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