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拟定细则规范“七日无理由退货”
08.07.2014 17:05
本文来源: 工商局
7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于法昌通报,今年1月至6月,全国工商受理消费者投诉55.3万件,增速创近五年新高。其中,“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消法》新规引发的消费争议不断。
从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五城市12315中心受理网购诉求看,与新《消法》有关的投诉1380件,而涉及“七日无理由退货”投诉741件,占5成多。经营者与消费者对“七日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对此,工商总局正在考虑制定细则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8.07.2014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