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积极服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3.08.2015  18:09

泸州市纳溪区工商局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服务文明城市创建。

抓宣传、强引导,勇当“吹鼓手

该局 通过企业回访、设立宣传点、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文”的重要意义,提高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126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信息近200条次,制作宣传栏7块,联合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制作消费维权普法情景剧,创建氛围浓厚。

抓监管、强整治,争当“排头兵

该局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已抽检家用燃气用具、儿童玩具等各类商品81批次。加强合同监管,通过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合同签约行为,共检查涉农合同123份,免费发放涉农合同示范文本800余份,指导签订“涉农”合同309份。加强户外广告监管,扎实开展户外广告、媒体广告专项整治,检查监测各类广告230条,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1000余张。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黑网吧联动机制,立案查处2件,依法没收黑网吧电脑设备18台。

抓服务、强优化,甘当“勤务员

立足职能,该局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大力开展“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52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4.23%;新发展各类企业371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1.86%,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比去年同期增长38.41%。全区应年报企业2013、2014年度年报公示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坚持“资料齐全马上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事项加班办”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截至目前,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共完成预约服务项目86次,提供延时服务260小时,办理各类登记事项1469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1200余次,获得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