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登记
14.02.2014 13:2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行动
成都市工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的通知》,要求暂停在企业名称中核准使用“投资理财”“融资理财”“理财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融资信息咨询”“投资担保”“资产担保”“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暂停在企业经营范围内核准使用“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服务”。
典型案例
内江“聚鑫融资理财”
涉虚假宣传被处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今年1月7日,内江市东兴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内江市聚鑫融资理财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招牌及办公区墙面的宣传内容均为:“聚鑫融资理财、企业的融资平台、百姓的理财专家”,同时该公司的印制宣传读本、广告宣传DM单、公交车车身及公交站台广告内容均为:“聚鑫融资理财”,但是,该公司核定的经营范围却为: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理财咨询服务、信用评级咨询服务、企业管理策划与培训,并不具备融资、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资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对服务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东兴区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投资者,切勿盲目相信高收益,而忽略其中的风险,以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近年来,民间投资理财公司发展迅猛,在为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规范现有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的运营,成都商报记者昨日获悉,成都市工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即日起,暂停在企业名称中核准使用 投资理财 融资理财 等字样;自即日起,暂停在企业经营范围内核准使用“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服务”。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注册一家民间投资理财新公司时,新公司的企业名称需要经过核准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工作。此项措施也意味着,如果投资者现在要开办一家名称含“投资理财”等字样的新公司,暂时是不允许了。
昨日该消息一出,得到四川不少阳光化经营的民间投资理财机构的积极响应。一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民间投资理财大发展同时,也出现良莠不齐的问题,“我们一直在呼吁政府能够对行业进行监管规范,因为只有远离非法集资,坚持阳光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理财人本金收益安全,才是行业永续发展的基础。”
紧急行动
新设公司名称暂不能含“投资理财”
记者昨日在大邑县工商局网站看到,2月11日,大邑县工商局接到了成都市工商局关于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核名和登记的通知。
而成都市工商局网站昨日发布的消息称,当日上午,大邑县工商局召开专题工作会,安排部署民间资金中介机构清理工作。会议学习了市局关于开展民间资金中介机构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了对前期部分名称中核准使用“投资理财”“融资理财”“理财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融资信息咨询”“投资担保”“资产担保”“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的公司,要逐一清查建账。
成都市工商局网站昨日还发布消息称,锦江工商局也在昨日召开民间资金中介机构清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公司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
此外,记者还从多位业内人士处核实了该消息。
据了解,成都市工商局在《通知》中要求,从文件发布自即日起,暂停在企业名称中核准使用“投资理财”“融资理财”“理财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融资信息咨询”“投资担保”“资产担保”“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对含有上述字样的预核名称,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变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暂停在企业经营范围内核准使用“投(融)资信息咨询服务”“理财信息咨询服务”。
除了涉及民间理财机构以外,《通知》再次提及加强对非融资性担保企业的登记问题。其一,对行业特点不明确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其二,对担保业务较为单一的,如项目担保、合同履约担保、仓储担保、运输担保、劳务担保、投标担保、商品交易履约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个人消费担保、租赁担保等,可在名称中标明上述担保业务特点。其经营范围经具体表述后还须用括号附注“不含融资性担保”。
市场反映
阳光化经营公司称利好行业发展
近年来,四川民间投资理财行业发展非常迅速,阳光化经营的民间投资理财机构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压力,在引导民间资金流向实体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据《四川民间借贷报告(2013版)》的数据显示,四川省中小企业融资缺口在2000亿元以上,而通过近两年的运作发展,民间借贷行业已为中小企业快捷方便地融资约100亿元,为投资者创造理财收益近20亿元。不过,行业大发展的同时,也面临机构良莠不齐的问题,面对“歪公司”的出现,不少规范化运作的公司甚至主动“求监管”。
但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不少成都市民发现,如今大街上名称中含有“投资理财”字样的门店越来越多。不少春节返乡归来的成都商报记者也反映,这样的现象在省内二三级城市同样普遍存在。
昨日该消息一出,得到四川不少阳光化经营的民间投资理财机构的积极响应。一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们一直在呼吁政府能够对行业进行监管规范,因为只有远离非法集资,坚持阳光规范化,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理财人本金收益安全,才是行业永续发展的基础。”
成都市工商局网站信息显示,针对民间理财大发展这一社会热点现象,2月8日下午,成都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晓鸣等前往金牛工商局,对调研其辖区的民间投资理财公司发展情况。郭晓鸣一行对两家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的运行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模式进行了了解,并听取了两家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介绍。他指出,民间投资理财公司必须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合法、合规经营,政府部门要加强风险管理,实施行业监管,真正实现民间金融服务机构在阳光下运作,为民间融资架设一道防火墙。
专家观点
“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机构”
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民间融资与担保分会会长王永其对此表示,这个文件的出台,对规范民间投资理财行业是正面的。“这个行业发展很快,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出来清理整顿。”他认为,暂停民间投资理财公司的注册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这不是封杀,而是在规范”。
其次,“除了规范,也是一次洗牌。通过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措施,对行业进行清理整顿,使阳光、规范、透明化经营的金融服务机构能够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作,对于不规范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机构进行清理,让他们出局。”
“四川每年有200亿元~300亿元规范化的民间融资,民间金融的发展是大趋势。”王永其表示,“民间投资理财行业的存在增加了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让中小微企业能够快捷获得较低利率的融资渠道,同时增加国家税收,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他希望政府后续监管措施的出台,一定要保持连续性,“对于规范的机构一定要鼓励、支持和引导。对于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的机构要坚决取缔和打击。”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4.02.2014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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