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工商局开展旅游业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专项检查

31.07.2015  18:03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的合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旅游强市战略,7月21日至7月30日,广元市工商局组织各县(区)工商局开展了旅游行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及规范格式条款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中,各县(区)工商局采取直接到旅游公司现场抽查、听取情况介绍、查看已签合同、调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广元市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抽查。目前,广元工商系统已出动检查人员46人次,检查旅游公司及分支机构41户,检查各类旅游合同249份,其中境内旅游合同151份,境外旅游合同61份,道路旅游团队运输合同5份,旅游自费补充协议17份,旅游购物补充协议15份。

检查结果表明,广元市旅游行业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的推广使用情况良好,各旅行社主要合同大多使用或参照使用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示范文本。在格式条款监管方面,全市总体情况趋好,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检查发现个别补充协议或旅游须知存在旅游公司免责条款,该局现场提出了纠正建议5条。广元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检查发现某旅行社使用了示范合同文本内容,但改变了合同编号,检查人员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旺苍县工商局检查发现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能主动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但在执行合同附件时有打擦边球的现象,该局就此已对相关旅行社提出告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