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工商局实施“八个一”举措助农护农

11.03.2016  18:54

为保障农村粮食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消费者切身利益,2016年,广元市工商局实施“八个一”举措,强化农资商品监管,助推农村全面小康发展。

一是监测抽检一批农资商品。以农民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新闻媒体曝光和列入各地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实行“靶向式”抽查检验,做到实时掌控本辖区农资商品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农民消费者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安排辖区工商机关依法追溯不合格农资流向,严查不合格农资经营行为。截止目前,该局已安排监测抽检农资商品95个批次。

二是持续创建打造一批农资经营示范店。在往年基础上,要求各县区局今年按照标准创建公示不少于25个农资经营诚信示范店。示范店按照“七统一”(统一规范亮照、统一制度、统一店招、统一承诺、统一台账、统一责任书、统一销售票据)标准进行打造,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辖区农资经营户诚信经营。

三是继续聘请一批农资义务监督员。由各基层所在乡镇、村、社区公开聘请有责任心的同志为农资义务监督员,统一印制聘书和上岗证,加强知识培训,鼓励农资义务监督员监督举报农资经营违法行为及辖区执法人员监管不作为行为。

四是健全和完善一套制度。重点督促和指导农资经营者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建立、质量承诺、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等制度,加强经营者自律。进一步健全网格化监管、专项整治、消费申诉举报处理、案件查办等内部管理约束制度,强化农资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开展一次送法培训宣传活动。要求各基层所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农资送法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维权意识。积极开展执法干部下基层、进乡镇、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资质量监督。

六是健全完善一个“红盾护农维权点”建设。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在当地粮食产量大村或农资需求量大的行政村,建立红盾护农维权点。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到底”,“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七是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等农资案件。要求各单位紧扣春耕、夏种、秋播等重点农时,探索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社会普遍关注、农民消费者反映集中的农资市场热点、难点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农资销售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农资线索,要追根溯源。对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农资违法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解决对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打不痛”、“打不死”等问题。

八是建好一套农资信息化监管数据。要求各地及时在农资监管信息系统中录入经营主体、商品信息和质量抽检、案件查处等数据,经常性更新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保持系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对系统中反映出来的信誉好的农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农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将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严格执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使农资经营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深化信用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