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网上“特供”全是禁售品

04.03.2014  18:12

3月3日,贵州省工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提醒:一些不法分子把出售“特供”、“专供”等酒类产品的“柜台”摆在了互联网上,所谓特供、专供酒中不乏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者,消费者选购时一定要慎重、理性,不要受商家的宣传误导。

随着工商等部门对实体市场销售的滥用“特供”、“专供”等酒类标识产品的大力整治,不法分子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转到了互联网上进行销售。针对这一现状,贵州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注意,凡网上销售的商品,其包装、标签和发布信息、广告中不能含有5种内容:

1.出现“专(特)供& times ;& times ;(国家机关)”、“& times ;& times ;& times ;(国家机关)专用”、“& times ;& times ;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军队特供”、“军需特供”等及类似内容。

2.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3.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

4.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

5.含有“特供”、“专供”等其他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内容。

一旦商品包含了这5种内容中的任何一项,就属于禁售范围,因此,消费者购买时一定要睁大双眼,仔细查看,千万不要被商家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