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发布异地购买商品房消费警示
11月28日,成都市工商局通过微博发布了异地购买商品房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异地购房时要注意了解当地楼市价格变动、购房政策、开发商背景和资质、楼盘质量、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和长远规划等重要信息,避免签约风险。
1.要估计自身购买承受力。事前要对自身经济收入、银行信用状况充分了解和掌握,并根据自己的可承受能力选择相应价位的房屋,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认(定)购协议》后,因自身经济状况或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被开发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
2.要作项目实地考察了解。为确保购房前对自身想购买的楼盘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不要只是听取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尽量选择有能力、口碑较好的大型品牌企业。此外,还应现场查看开发商售房公示栏中是否公布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销售许可证明——即“两资五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准(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相关资质,避免购买后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房屋无法按期交付或办结房屋所有权证书,重点是防范购买到“小产权”房。
3.要熟悉当地购房法规政策。即:是否属于政府限购对象;是否符合购房入户等条件,不同地方均出台有不同的购房政策,如户口迁徙、政府补贴等。同时,如果是贷款购房,还需要了解当地的贷款利率政策,不同银行的利率可能存在差距。如果是公积金购房,还需了解是否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避免在签订《认(定)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结银行贷款按揭、合同网上备案等手续而发生违约。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现有政策,如果借款人名下的本地房产是使用贷款购买的,外地再购房,就属于二套房。如果购房者在本地的房产是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则有可能在外地享受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非本地户口的购房者在外地购房申请银行贷款,除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账号外,最重要的就是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但由于目前各地落实国务院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
4.要理性对待相关宣传与承诺。对开发商现场提供的楼盘宣传资料、样板间、沙盘模型,以及现场楼盘销售代表(顾问)的“热情接待、口头承诺和介绍”等保持清醒认识、正确判断、理性对待、多看多问,不要轻易相信,防止受其虚假宣传、夸大不实等信息的误导。必要的情况下,可对楼盘宣传展示内容现场照相,对销售代表(顾问)口头的承诺与介绍内容进行全程录音(事前应提醒告知销售人员)或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开发商或销售公司印章)确定等多种方式来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既能约束和限制开发商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和诱导、误导行为,又能避免事后因宣传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司法诉讼时的证据缺失。
5.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在签订《认(定)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拟与开发商签订的《认(定)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具体条款内容,确定条款内容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双方责权是否平等、违约责任是否公平等,避免“签约陷阱”。
6.要查看合同附件是否齐备。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附件是否齐备,如:《房屋平面图及整个楼栋位置图》、《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并进行仔细核对。有差异的,要及时向开发商提出质疑,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可以与之拒签合同。
7.要保证购房款项划拨安全。异地买房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可以选择电汇、转账、支票、异地存取款等多种方式进行。一般情况而言,购房款项应该划拨到开发商或其销售代理商的公司账户,而不是销售代表(顾问)等某个私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