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商局发布企业年报指南 营收利润可不公开

16.10.2014  17:14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都市工商局昨日(15)发布了企业年报指南。法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因为处于改革调整期,2013年度的年报时间为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首次填报之前,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首先确认联络员并到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审核。对于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记者 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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