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意见强化分级管理体制下工商工作
四川工商部门省级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各级政府分级管理至今已满一年,这一年里四川工商经历了工商体制调整、基层部门整合、职能转型等变化,工商队伍人员和具体工作有了较大调整。为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省工商局出台意见,建立健全分级管理体制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开创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
意见明确,分级管理体制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减弱,要紧紧围绕业务指导监督这一中心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坚持主动作为、严格监管、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基本原则,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市场的统一性。
职责工作“五统一”保证工商监管执法权威、有效
对省以下工商部门来讲,实行分级管理,基本职能没有变、业务关系也没有变。但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工商部门在落实“宽进严管”、完善市场监管体制、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任务却更加繁重。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履行好职能职责,工商部门亟须加强各项职能的统一。为此,《意见》明确,要做到统一市场准入、统一监管执法、统一12315维权体系、统一信息化建设、统一工商业务培训,确保工商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有效性。
其中,统一市场准入方面要求,要求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地位平等、规则公平、标准统一、机会均等、退出有序,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退出环境,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监管执法要求突出市场监管基本职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为手段,推动市场监管模式从传统的市场主体资格、市场经营行为监管向主体登记行为、市场经营行为和信用信息监管“三维监管”转变,从单一部门、单一地区的监管执法向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转变,从政府包揽向社会共治转变,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12315维权体系建设要做到统一消费者投诉处理标准和处理程序,实现从个案维权调处逐步向共性问题维权转变,从事后被动监管向事先主动预防、事中积极控制和事后快速处置转变,从消费维权调处向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诚信自律转变。
“三个支撑”促进工商职能职责履行到位
为确保今后工商部门的各项职能履职到位,《意见》指出,必须坚持法治工商、双重管理、专项保障三大支撑。
2014年以来,四川省工商局制定了《省工商局贯彻落实〈依法治省纲要〉实施办法》《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三年规划》等相关文件,将法治工商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运行、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等工作取得新进展。但随着工商体制改革、职能调整,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出现了观望、等待情绪。此次《意见》明确要以法治工商为支撑,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守依法行政生命线。坚持立法先行,加强立法立规,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履行职责。积极完善现有执法体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到位。
另外,双重管理和专项保障也是工商职能职责履行到位的重要支撑。(撰稿:冯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