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工商局全面推进新《广告法》落地生效
今年以来,巴中市工商局以开展“治虚假”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采取“四结合”举措,着力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全面推进新《广告法》落地生效。截至2月15日,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32件,办结21件,立案数和罚没数同比分别增长31%和25%。其中,立案查处了全市首例违反新《广告法》“利用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案。
——坚持教育宣传与行政指导相结合。该局在深入学习宣传新《广告法》的基础上,结合《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兽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颁布实施,运用各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广泛宣传有关广告法规要求,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同时积极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工作,多手段指导高发媒体、多发媒体纠正、责令改正违法广告行为,推动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审查员制度,加强自我约束,积极规避违法行为发生。今年已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群发宣传短信70余万条,先后赴相关媒体开展行政指导6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
——坚持媒体自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该局组织广告媒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本单位在广告发布上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找广告审查发布中的薄弱环节和工作漏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各媒体单位切实成为预防虚假违法广告的“防护网”和“过滤器”。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的要求,各县、区工商局采取查媒体广告发布、查日常广告监管、查户外广告等“三查”措施,加大对广告市场的重点巡查,促进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今年先后开展行政约谈11次、36人次。
——坚持案件查处与机制完善相结合。加大对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广告监测、上级交办、投诉举报和市场巡查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低俗不良广告,以非法集资、高息揽储为目的扰乱社会金融秩序的虚假宣传等类型案件作为查办重点,严厉查处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就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广告监测运用、管理环节和部门联动存在的问题,建立并落实广告发布监测、通报制度,完善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已制发通报3期,召开联席会议2次,通过全市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告了5件典型违法广告案。
——坚持重点督查与部门联动相结合。该局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办等多种形式,狠抓工作落实和督查督办,对思想认识不高、工作开展不力和整治成效不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严格问责。同时,加强与公安、宣传、卫生计生、新闻出版广电、食品药品监管、通信管理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形成专项行动联动合力。今年先后将3家严重失信的广告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进行联合重点监控;对3家媒体暂停广告发布权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