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商信息联络员制度 四川企业"年检"改"年报"

07.08.2014  08:03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冰清)记者6日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制度的通知》,明确我省企业应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公示信息。

  自今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每年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公示信息。今年将有近70万户企业首次公示年报,而这一工作将由企业专门的工商信息联络员来完成。

  “企业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后,应持企业相关证明,到工商窗口备案。将联络员的手机号码与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捆绑后,联络员即可通过身份认证登录系统进行年报。”四川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郭清介绍,这样做可以更好地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身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其信息填报、联络等行为视同为企业行为。因此,郭清提醒,企业在选择员工担任联络员时,应充分考量员工的诚信度和工作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