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赶快来办理备案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条例》规定企业应该每年报送企业年报,并将信息对社会公示。为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近日,四川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建立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制度的通知》,明确我省企业应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公示信息。今后,工商信息联络员还将在法律宣传、信息发布、办理业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据四川省工商局外资处处长郭清介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该报送企业年报,并将信息对社会公示。此外,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取得行政许可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出资、受到处罚的信息及其他应该公示信息应在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企业要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负责。如果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通过抽查发现或者群众举报后,会将其载入企业异常名录。连续三年被载入异常名录的,将会被放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社会各界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情况,企业报送信息直接影响企业开展经营、对外合作以及市场开拓,因此工商信息联络员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非常重要。
据介绍,企业确定工商信息联络员后,应持企业相关证明,到工商窗口备案。将联络员的手机号码与四川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捆绑后,联络员即可通过身份认证登陆系统进行年报。郭清处长特别提示,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身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确认,其信息填报、联络等行为视同为企业行为。因此企业在选择员工担任联络员时,应充分考量员工的诚信度和工作稳定性,以防止企业信息被故意误报或恶意篡改。郭清建议,企业最好固定一个手机号码作为工商信息联络员的联络号码,联络员更换后可继续使用。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强服务,定期对辖区内的工商信息联络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如果企业每年的年报信息、变更信息或其他信息没有按时报送,工商部门将及时发送短信告知,避免企业因漏报而受到处罚。
企业工商信息联络员备案程序如下:首先通过互联网访问四川《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录”(如图1),就会弹出企业联络员登录页面,首次登录需对企业联络员进行备案(如图2),点击“备案”按钮后,系统会弹出企业联络员信息录入页面(如图3)。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联络员备案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就完成了企业联络员备案信息填写。点击“打印备案登记表”(如图4)后,将《企信用信息联络员备案表》(如图5)拿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联络员备案审批。工商端工作人员审核后,点击“确定”键,企业就可以通过该系统报送信息了。年报开始后,企业仍可办理联络员备案。(撰稿:冯莉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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