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十届五次执委会议的通知
本届主席、名誉会长、副主席(副会长),执常委,各市(州)工商联:
经研究,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定于2015年12月29日-30日在成都召开。在执委会议前召开十届八次主席扩大会议和十届七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29日至30日
二、报到及返程时间
12月29日下午报到。十届执委会主席、副主席(副会长)、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请于19点前报到。
12月30日下午返程。
三、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宾馆(地点:成都市新华大道江汉路29号,电话:028-86687328)
四、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把握当前形势,围绕“两个健康”工作主题,研究部署工商联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推动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创新和依法治企;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通报认定“五好”县级工商联。
五、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 省工商联十届执委会主席、名誉会长、副主席(副会长),常务委员,执行委员。
列席人员: 不是省工商联十届执委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各直属商会主要负责人;省工商联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
六、日程安排
12 月29日
13:00—20:00 会议报到
(地点:新华宾馆大厅)
19:30—20:30 十届八次主席(会长)扩大会议
(地点:新华宾馆二楼1号厅)
12 月30日
09:00—09:30 省工商联十届七次常委会议
(地点:新华宾馆会议中心)
09:30—11:30 省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
(地点:新华宾馆会议中心)
执委会主要议程:
1、传达全国工商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
2、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陈放代表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3、报告有关人事事项说明;
4、通过有关决议事项;
5、通报五好县级工商联认定情况;
6、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钟家霖讲话。
七、参会事项及要求
(一)请于12月29日下午按时报到。
(二)请十届执委会 主席、副主席、副会长和各市(州)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 妥善安排报到时间,准时参加12月29日晚召开的十届八次主席(会长)扩大会议。
(三)请 省直执常委 于12月22日前将《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省直执常委回执》(见附件1)电子版或传真发至省工商联会员处。
(联系人:钟道婷 18780206020;电话/传真:028-82820762;邮箱: [email protected] )
(四)请 各市(州)工商联 做好本地执委参会的组织工作,汇总本地区的出、列席人员名单,并填写《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市州回执汇总表》(见附件2) 于12月22日前将电子版或传真发至省工商联办公室。
(联系人:杨 宏 13980996595;电话/传真:028-82820782;邮箱:[email protected] )
(五)本次常委会议将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省直执委请假需经省工商联会领导批准。各市(州)工商联党组应加强协调督导,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确保参会人数。对请假理由不充分的请假报告不予批准,批准的请假报告须签署明确意见,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商联公章提交省工商联会员处,由会员处报请省工商联会领导批准后,通过各市(州)工商联通知执委本人。请假未获批准的执委仍应参会。
(六)会议结束后省工商联将以书面形式向执委本人和推荐单位通报出席情况,并将作为考察执委届内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和下届提名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四川省工商联十届五次执委会议省直执常委回执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