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作餐提供家常菜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25.03.2014  10:02

  成都商报讯(记者 刘文藻) 工作餐可安排桌餐或自助餐,应提供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务接待进行严格规范,《办法》特别要求,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接待办了解到,目前成都已据此形成了结合成都实际的《办法》初稿,正公开征求区(市)县及各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将在近期完成,随后将出台实施,对成都公务接待进行规范。

  《办法》中特别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成都商报记者从市接待办了解到,目前成都已经根据该项要求,制定成都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已经形成了初稿,征求各方意见。

  “我们会根据成都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办法,现在正处在公开征求区(市)县及各部门意见阶段,该项工作将在近期完成。”对于初稿中的具体条款涵盖哪些内容,市接待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后还将对目前形成的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修订,待正式出台后将会面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对成都市公务接待进行严格的规范。

(原标题:工作餐提供家常菜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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