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的通知

10.05.2016  12:02

川扫黄打非办〔2016〕9号

  

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扫黄打非”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6﹞4号)和省委宣传部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切实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决定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要与加强基层  党组织建设、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特别要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格化服务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明确乡(镇)、社区(村)“扫黄打非办公室”、“扫黄打非工作站”的工作职责,确定专(兼)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基层群众对“扫黄打非”的思想认识,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出版物,积极配合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营造积极、健康、文明的基层文化生活环境,为实现2017年“扫黄打非”进基层全覆盖积累经验,使“扫黄打非”工作扎根基层,做到有机构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确定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的社区(村)。各市(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每县(市、区)确定不少于10个社区(村)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并确保至少1个试点社区(村)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确定的试点社区(村)要注意覆盖面,确保每个乡(镇)有1个试点社区(村)。

  (二)确定工作机构、确定专(兼)人员、确定工作职责。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确定本地区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的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街道)、社区(村)承担“扫黄打非”工作任务的工作机构,确定从事“扫黄打”的专(兼)人员,确定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

  (三)开展相关活动。确定开展“扫黄打”进基层试点的社区(村)要开展多种活动特别是宣传教育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及信息报送。试点社区(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设置“扫黄打”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扫黄打”警示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使“扫黄打”深入人心;试点社区(村)要抓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村)群众、保安、保洁等人员特别是网格员作用,建立“扫黄打”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本地区涉“”涉“”动向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组织领导

  在省“扫黄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下,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开展“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

  (一)各市(州)“扫黄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的组织,确定本地区开展“扫黄打”进基层试点社区(村)数量,对本地区开展“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二)各县(区、市)“扫黄打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实施,确定本地区开展“扫黄打”进基层试点社区(村)数量,全面落实“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

  (三)各乡镇(街道)要完善“扫黄打”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依托相关内设机构所建“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辖区“扫黄打”工作,负责本乡镇(街道)“扫黄打”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试点社区(村)要建立“扫黄打”工作责任制,要确定承担“扫黄打非”工作任务的工作站,确定从事“扫黄打非”的专(兼)人员,明确工作站和人员的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村)“扫黄打非”工作。同时要建立“扫黄打非”信息员队伍。

  (五)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开展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特别是综治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尽可能将“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与综治部门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时间安排

  (一)确定试点社区(村)。2016年5月至6月,各市(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试点社区(村)。

  (二)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7至8月,各地按照确定的试点社区(村)组织开展实施工作,确定承担“扫黄打非”工作任务的工作机构,确定从事“扫黄打非”的专(兼)人员,确定机构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扫黄打非”信息员队伍并开展相关工作。

  (三)总结试点经验。2016年9月至10月,各市州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报送试点工作情况(含《四川省“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统计表》),试点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于2016年10月31日前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

  (四)全面推广试点经验。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各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到2017年底,做到“扫黄打非”进社区(村)全覆盖。

  五、其他事项

  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各市(州)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请各地按照《2016年全省“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办法》准备材料。

 

 附件:四川省“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统计表

           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附件:

   四川省“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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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试点社区

(村)名称

责任人

电话

信息员

电话

所在乡镇名称

责任人

电话

所在县(区、市)名称

 

 

 

 

 

 

 

 

 

 

 

 

 

 

 

 

 

 

 

 

 

 

 

 

 

 

 

 

 

 

 

 

 

 

 

 

 

 

 

 

 

 

 

 

 

 

 

 

 

 

 

 

 

 

 

 

 

 

 

 

 

 

 

 

 

 

 

 

 

 

 

 

 

 

 

 

 

 

 

 

注: 报送该表纸质材料时,请将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抄送: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委宣传部出版处、省政府办公厅三处。

四川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