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案 职工请假做兼职被处分

24.10.2014  11:24

    23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达州市纪委获悉,达州市达川区通报曝光了3起“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典型案件。

    据了解,2014年7月24日上午9:40分左右,石板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职工杨莹在办公电脑上运行华西证券程序,工作不在状态。石板镇政府给予杨莹警告处分。 2014年7月,虎让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职工吴让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旷工13天。虎让乡政府给予吴让明警告处分。堡子林业站职工李祝清在工作时间,经常请假到长城保险公司兼职,领取报酬。区林业局给予李祝清警告处分。

    据悉,今年以来,达川区对以前看似平常不过的“小问题”:上班打游戏、炒股票、看电影、脱岗溜岗等问题划上“红线”,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和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问责处理力度,严肃惩戒“慵、懒、散、软”现象,严防纪律作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该区对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立案17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 (记者 宦小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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