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精神 显著提升我省直接融资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
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央对提高直接融资作出了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四川省金融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加快推进西部中心建设,提升我省直接融资水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关于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作为指导我省直接融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下一阶段直接融资的重点工作及各项工作目标。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从从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实施债券优先战略、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共造良好融资环境等方面具体实施,并提出“到2020年末,我省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不低于35%,在全国的排名与地区生产总值(GDP)排名基本保持一致。”的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除了明确提升我省直接融资的重点工作外,还首次正式提出了“五千四百”计划。据四川省金融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IPO提速的大环境下,我省在审与进入辅导期企业数量有限,后备企业储备明显不足。目前,我省在审企业17家,辅导企业56家。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巨大,深圳市在审企业41家,辅导企业115家,浙江省在审企业67家,辅导企业137家;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优势不明显,湖北省在审企业10家,辅导企业46家,重庆市在审企业9家,辅导企业22家。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直接融资水平,推动更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我省提出了“五千四百”计划——即通过4年努力,实现企业上市储备库达到5000家,并到天府股交中心挂牌,重点培育“四个一百”家,即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100家“中小板精选”、100家“上交所蓝筹精选”、100家“境外上市”。
国民证券化率是衡量一个金融中心的最核心指标之一,目前,四川上市公司有114家,中西部排名第一,但上市公司总体市值小,行业龙头不多,大部分上市公司市值都在百亿以下,国民证券化率低是四川面临的短板之一。如何提高国民证券化率?《实施意见》提出了四条举措:
一是打造行业龙头,着力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建立四川省重点发展产业并购项目和企业资源库,每年推动不少于30%的上市公司启动并购重组。
二是借助资本市场,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实施海外并购。支持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并购重组海外产业链核心资产以及研发、品牌与技术资源。
三是发挥市场作用,打造“并购基金”。基金目标规模10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产业链整合等。
四是国企带头引领,大幅提升资产证券化率。率先推进一批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积极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力争到2020年末,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30%。
为配合金融全面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推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显著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四川省下一步,还将出台关于推动企业发债、并购重组的实施方案,推动相关部门修订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助推全省直接融资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