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农业局“11311”工作法推进土地流转

26.02.2015  21:33

  2015年,市农业局提出“11311工作法”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放活土地经营权,加速全市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11311”工作法就是农村土地流转坚持1个定位、1个前提、3个考量、1个保障、1个平台。1个定位,在青壮劳力充足的地方,四种主体并重发展;在青壮劳力匮乏的地方,大力推动土地流转,引进工商资本。1个前提,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要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要加强监管指导,防止耕地去农化、非粮化。3个考量,“农民自愿、产业提升、农民增收”就是土地流转的评判标准。1个保障,建立农业土地流转保障基金。按照《眉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探索建立由流转方、转入方、区县财政三方按一定比例缴存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基金,当业主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不能按期兑付流转金时,可动用风险保障基金先予支付农户流转金,再按责任主体追索,确保农民流转收益。1个平台,重点依托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便捷的交易平台,提高土地流转的规范性、便捷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