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严格干部组织工作有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1.08.2016  00:34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党委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组织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落实干部组织工作有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厅管领导班子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厅管干部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涉组涉干重要舆情报告制度”等五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规定。《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干部组织工作有关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把关,切实履行好请示报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知》强调,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和质量并重,坚决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等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