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 成都高中生须参加不少于10工作日社区服务
11月7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现场推进会上获悉,近日,成都市印发了《成都市深化社区志愿服务的实施方案》,将把社区志愿服务纳入社区发展治理体系中。从2018年起,全面启动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展行动,中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将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中阶段学生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志愿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成都将启动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展、组织培育、效能提升、评价激励、要素保障行动。
实施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展行动。支持社区成立志愿服务队,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完成规定的志愿服务时长。引导青少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学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实施“青苗友爱”计划,高中阶段学生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志愿服务,初中阶段学生、小学高年级学生要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务,鼓励小学低年级学生在监护人陪同下参加力所能及的社区志愿服务,服务记录归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实施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行动。成立成都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启动和初期对其进行扶持。
实施社区志愿服务效能提升行动。开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将社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居民的志愿服务项目作为志愿服务重点内容。依托各区域各领域党群服务中心或重点区域24小时便利设施,重点打造社区志愿服务站点。
实施社区志愿服务评价激励行动。推行星级志愿者评选制度,将社区志愿者服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与积分落户制度相衔接。探索“时间银行”激励机制,志愿服务工时可以换取一定的社区服务,在公共服务领域享受优惠或优待。全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国家A级旅游景区等场所,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社区志愿者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交及地铁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票价减免优待。
《实施方案》明确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推进计划。2018年,基本建成社区志愿服务推进机制,社区志愿者人数占比达10%;2020年,社区志愿者人数占比达12%,全市社区志愿服务法规、政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与社区发展治理相适应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史晓露)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