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学院关于2016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成都医学院2016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公招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入围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 附件1 。
二、体检及有关事项:
(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签到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7:30在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行政楼门口集合(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成都医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此次体检为初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1张体检表用,另外3张当天集合现场交给工作人员便于上报材料时用, 均要求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
(四)体检费用预计500-600元/人(含早餐),由考生本人承担,于体检当天在体检医院缴纳。
(五)体检前一天晚餐饮食应清淡,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务必保持空腹。
三、其他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于6月27日前将《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详见附件2 )电子文档填写完整,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成都医学院人事处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其中:“本人主要学习工作简历”需从高中填至最高学历、最后工作单位,精确到某年某月,时间必须连续,不得有间断;有工作经历的需注明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是“事业编制内”还是“临聘”。“家庭主要成员”须填写完整其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或详细家庭地址)。
(二)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同时准备好如下材料,于7月6日前提交我校人事处(行政楼510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备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资格审核: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6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复印件3份)、《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三)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221。
附件: 1、《成都医学院2016年5月公招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一览表》
成都医学院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