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巡视组:省教育厅有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

26.10.2014  23:12

  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 江西省委6个巡视组近日分别向被巡视地方和单位反馈了巡视情况,并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据悉,7月30日至9月10日,江西省委6个巡视组分别对新余市和省财政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5个省直单位开展了巡视。巡视了解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书记议事会先后听取了巡视组汇报,并赞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刘东明代表巡视组,向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和厅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财政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部分厅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落实“一岗双责”力度不够大,对干部管理不够严格。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存在官僚主义问题,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不够到位,造成虚报冒领;部分领导干部作风比较散漫,组织性、纪律性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享乐主义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没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大,内部管理不够严格。

  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陈松远代表巡视组,向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和省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领导干部利用人事安排、工程招标、教辅材料征订发行、合作办学、经费分配、民办高校招生计划指标分配、高考招生、教育检查评比达标等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有的领导干部律己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一些处室和下属单位违规收费、越权审批、财务管理混乱,出现私设小金库问题。有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存在违规审批、违规发包、违规采购、大额度超预算的问题。有的下属单位长期借用相关业务单位车辆,有的干部公车私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有的干部提拔任用没有充分体现群众公认度和班子成员意见。处室附设社团数量多、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兼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绝大部分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李泉新代表巡视组,向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小平和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工商局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对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反映较多,省局党组、纪检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廉政制度形同虚设,执法中的不规范和趋利执法问题比较突出,一些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反映较多。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一些单位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执行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不严、公车私用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阳奉阴违,“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个别班子不团结,议事质量不高,有的班子主要负责人独断专行,存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违规任免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超编,突击提拔干部、拉票贿选等问题。

  省委第四巡视组组长谢一平代表巡视组,向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和市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新余市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违规从事经济活动问题较为严重,一些区、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以各种形式违规从事经济活动谋取私利。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招投标问题较为突出,有的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建设,干预项目招投标,采取各种手段,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一些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收取礼金,借机敛财。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较多,干部“带病重用”、“违规提拔”,选人用人上任人唯亲,领导的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提拔、重用较多,一些市直单位领导干部超编超配,干部档案记载不实、弄虚作假、缺件等问题。

  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徐森鸣代表巡视组,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定明和厅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国土资源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土地开发项目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开发资金的问题;土地变性把关不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职或退休领导干部对口联系或挂职系统内的协会、学会,参加各种名目的评审并从中领取报酬,有些协会、学会的资金管理还存在漏洞;存在吃请转向机关食堂,甚至在工作日中餐饮酒的情况;部分机关处室为基层办事拖拉、效率不高;存在研究调整干部比较频繁、一次性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问题,干部档案管理不够严谨规范。

  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郭家代表巡视组,向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和厅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省农业厅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在项目多、资金量大的情况下,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特别是对下拨基层的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干部轮岗交流不畅,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干部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同时,还存在行业协会、学会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协会、学会成为“第二部门”。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组长、被巡视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省委巡视办负责人三方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并要求被巡视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签收之日起两个月内通过省委巡视办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原标题:江西省委巡视组向6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情况)